第五百五十一章 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2/3)
个好朋友,我出生于富贵人家,而苟杳是一个穷人家的子弟,苟杳在年纪轻轻的时候就父母双亡了,因此生活的重担,全落在了苟杳一人身上。
于是乎身为好朋友的我动了恻隐之心,于是让苟杳到我的家里来居住。
我在和苟杳打交道的过程中发现,苟杳是一个喜欢读书的人,于是我出钱资助苟杳,让他要好好地读书。
话说,有一天,苟杳无意中认识了一个姓林的小姐,并且打算和这个林小姐交往,此时苟杳正寄人篱下,拿什么娶妻?
我得知以后,表示愿意出钱资助苟杳娶这位小姐,但是有个条件,就是等到林小姐过门以后,自己要先陪林小姐三天。
这样的话,让人感觉我准备给苟杳戴绿帽子了,可是人穷志短啊!无奈之下,苟杳同意了我的这一条件。
结婚当天,苟杳无奈之下只好遵守和我的约定,古代结婚,新娘子是要盖盖头的,在丈夫打开盖头之前,新娘子没有可能先和丈夫相见,因此,林小姐并不知道外边的丈夫已经换了人。
然而,在这三天时间里,我并未与林小姐说过话,而是躲在洞房里读书,虽然林小姐感到好奇,但是,却也不好意思问丈夫为什么要这样冷落自己。
到了三天期限以后,苟杳和林小姐见了面,林小姐问苟杳,为什么这三天压根儿不理会自己,只是在灯下读书,苟杳顿时明白了我的用意。
其实我是要借此提醒苟杳,不要忘了读书,作为一个寒门子弟,一个草根,唯一能够翻身的就是依靠科举了。
在我的支持之下,苟杳最终在科举考试中取得功名,成为了朝廷的官员,实现了阶层跃迁。
但是啊,人们常说好景不常,我家虽然富贵,但是在天灾**面前,也是非常脆弱的,这一天,我的家里着了大火。
在这场大火中,我倾家荡产了,无奈之下,我想起了自己的好朋友苟杳,因为我觉得,此时已经做了很多年官的苟杳,一定有能力帮助自己。
于是,便一路乞讨找到了苟杳,希望能够得到苟杳的帮助,可是,苟杳除了每天请我吃饭喝酒听戏之外,丝毫不提如何帮助我重振家业。
这让我感到十分愤怒,于是,没几天我就离开了苟杳的府邸,觉得自己当年真是看错了人。
但是我不知道的是,与此同时,苟杳正派人准备了马车,并且还备了一口棺材,让人通过马车将棺材运到我的家里。
马车行驰的速度,自然要比我沿街乞讨回家的速度快得多,因此,苟杳的人先于我到达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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