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6章 网络杀手(完美变态情人)(2/3)
观杀人,那就得以故意杀人罪论处。
什么叫做主观杀人?
什么叫做非主观杀人?
举个例子,你说你是精神病让我别惹你,我不信,我直接辱骂你的全家,结果你怒火中烧,暴起将我杀死。
这样的情况,即便你有精神病鉴定书,你仍旧不能免于死刑。
那什么样的情况下,精神病患者杀人可以不判死刑?
这里举另外一个例子,一个精神病患者见到有人落水,他连忙跳下去将落水者救起来,但他见到落水者浑身被水浸透,于是为了抢救他,就把他杀了,把皮拨下来,然后用晾衣架晾干,这样身上的水就干了。
如果是这种情况,那这人是不会被判死刑的,因为他的杀人行为,不是主观的。
他的目的是为了救人,是为了把人身上的水晾干。
像刘玉强这样的杀人犯,不论再厉害的律师来了都没用。
等待他的,只有死刑这一条路。
这时候,叶默接着问道:“你把王红燕分尸之后,为什么只带走了一部分尸块?头颅和四肢为什么留在宾馆里?”
“我本来是打算回去拿的,没想到袋子里的血水滴到了楼梯上,搞卫生的阿姨问我那是什么,我发现不对劲,所以赶紧先跑了。”
听到这里,叶默突然觉得有些离谱。
这个刘玉强,其智商甚至不足普通人七成水平,正常人你都知道,把尸块带走,怎么也比留在宾馆里要好。
哪怕搞卫生的阿姨问你,你随便找个理由搪塞,然后回去房间将剩下的尸块带走,对方顶多也不会当回事,也不至于报警。
你将那恐怖的头颅和四肢扔在宾馆房间,你还能回去家里安安心心睡大觉?
这样的脑回路,属实离谱。
最可笑的是,就刘玉强这种智商,竟然还能欺骗那么多女人。
这些女人,心甘情愿的出来和他开房上床,心甘情愿拿钱出来准备和他一起做生意。
最终心不甘情不愿的,被活活杀死,遭到残忍分尸。
果然,钱这种东西,才是骗人的最佳工具。
刘玉强虽然智商不高,但是他不断的给对方汇款的行为,远胜过一切的诈骗手段。
就好比你在网络上聊天,认识一个女朋友,女朋友跟你说她是富婆,以后她包养你,并且隔三差五给你打几万块钱过来。
就问你你会不会动心?
这时候你俩视频,你发现她长的还非常漂亮,于是迫不及待的约对方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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