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穿越(2/4)
对这方面执着的人,就不知道之后会不会吃亏在女人身上。
100多年前的美国,已经进入发达的工业超级大国,各地摩天大楼纷纷崛起,道上跑的汽车超过他国之总和,人们全穿西装打领带,全国下上呈现出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了。
美国和当时的许多国比起来,简直就是两个天地,那是一个天一个地。
这就是美国真正的发展力量,量变带了质变,到了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时候,已经有了空前的繁荣度了。
这个时代称之为——“咆哮的年代”。
现在为1914年7月,一个相当热的夏天,沃克穿过来也有一段时间了,早已适应了新的生活。现在他是彻底变成沃克这个人了,也是百分之九十变成了。
这宅男的适应能力就是强,什么样的情况都能过好。
穿越的时候,正好是这具身体的主人刚从西点军校,可惜被美国陆军拒绝了加入军队,如今的美**队规模依然太小了,每年都不需要那么多的军官,即便他拥有不错的学习成绩。
他只能回到家乡,位于哈德孙河边的凯泽斯劳滕镇,一个距离纽约不算远的地方,如果放到后世,也许早已成为纽约的一部分,这时也算是纽约的卫星镇了。
所以从这点看出来,他还是个富二代,这也让他穿过来最满意的地方了,谁不喜欢有钱啊!
现在的生活相当不错,可惜依然没有完全适应美国的思维,明明自己是长子,本可以直接继承家业,可惜父母都没有让他直接接班的意思。
按美国传统自己得证明自己的能力,别想靠什么血统直接上位,否则宁可把你当宠物养一辈子,幸好自己不笨,打着搞科研的名义。
在自家工厂里建立了一个化学实验室,随手搞了几个发明,算是得到父亲认可,可以在厂里随便混了,起码成了一个不在编的技术人员,可以随便搞自己的发明创造了。
这样的日子也算不错,反正他现在还是很满意的,怎么说这日子在那混不是混。
沃克正在走向镇了里的一个不怎么起眼的酒馆中,一家不上档次的酒馆。
酒馆
他推门进去看到到处都是人,第一感官就是促狭逼仄让人感觉有些拥挤、空气中烟雾弥漫,先入耳的是一个黑人欢快地敲打着手鼓,这人眼睛微微眯着,头跟着节奏左右摇来摇去,两只手好似蝴蝶,在鼓面上下翻飞。
在他看来就是一个黑人在那手舞足蹈,不知道在陶醉个什么劲,反正他是不懂得欣赏了。
一个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