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晋江文学城(3/5)
自己去追星。顾劲臣的家境很好,是个红三代,零花钱也比兄弟们多,常买一打门票请大家去livhus支持dk,专场演出场场不落,还买了昂贵的单反,说是用来给乐队拍照。
照片里全是容修。
圈里有个词儿叫“骨肉皮”,形容那些专门喜欢和明星睡觉的粉丝,特别是地下摇滚,饭圈较为冲动、自我、叛逆、感情充沛、不可一世……粉丝们很疯狂,如果没有经纪和公关,就很难控制局面——dk当年红在地下,没有公关团队帮忙打理,四人才华横溢,年轻有颜,这类不着调的粉丝尤其多。
苍木身为dk后援会干部,最糟心的就是群里出现骨肉皮,整天跟踪骚扰偷拍堵门爬床,根本管不住——看见劲臣拍摄的照片之后,苍木甚至还暗中观察了他一段时间,确定小学弟就一战地摄影师,并不是那种混不吝的,他觉得很欣慰。
劲臣把对爱豆的喜爱之情控制得很体面,就算在livhus大门口和那人面对面也相当淡定,从没外露过一丝一毫的激动情绪,就算在摇滚现场也一点看不出他是舞台上那人的死忠。
追星拍照什么的,或许只是校草的兴趣爱好,学霸的劳逸结合?
老实说,摇滚乐队从来不缺男粉丝,但是在路边一大群站哥站姐当中,劲臣永远是站在最前排、最帅气、最沉默的那个——
他甚至从没和疯狂的粉丝们一起喊过容修的名字。
当年苍木还笑话过他,哪有在摇滚现场站着打坐的,一动不动,一脸严肃,一声不吭,简直就像在歌剧院看演出。
顾劲臣大二的时候,苍木读大四,dk解散了。
那晚发生的事,苍木始终记忆犹新——dk四人在路边下车之后,并没像往常那样走进livhus大门,他们在粉丝们的簇拥下,来到热闹的人民广场,在半个蛋壳形状的空间舞台上唱了三首歌,一首原创,一首皇后,一首穷街。他们只用了几个单块儿效果器,又问广场舞大妈借了家用ktv自带的普通麦克风,人声没有任何的音色调节,当辨识度极高的轻烟嗓一开唱,整个广场简直燃炸了,离老远就能听出是dk主唱的嗓音。
因为乐队还没出道,只有在livhus才有机会听到容修偶尔唱一次经典,好容易赶上一次户外免费演出,粉丝们当然求之不得,大家听得过瘾,相当餮足。正是晚高峰时间,人民广场人群熙攘,主干道堵了车,路人以为是户外商演,粉丝们一边安利一边嗷嗷直叫,简直都要乐疯了——摇滚乐队本就出离反叛,没事儿作个妖儿并不稀奇,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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