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一百零二章 不堪入目(1/4)
大元有不少游街走江湖的刀客。
北地民风最是彪勇,一来掂刀防虎狼,已是北地的规矩,即使紫昊同样不例外,一来是为提防虎狼,二来则是为防身,三则为翻山越岭时节,凭手中背宽刃窄的单刀开道,披荆斩棘不在话下,更能在重重枯枝枯藤其中,砍开条坦途,乃是护身的家伙,若非是打定主意取柄好刀,几两银钱,便可得来柄用上十分好铁的刀,既能防身,亦能杀人。
故而北地汉子大多人人带刀,已不是什么新鲜事,即使是多地官衙知悉此事,寻常时节照旧是两眼半闭半睁,独有那等银钱匮缺时节,才是会挑选那等行霉运的江湖客,好生敲上两回竹杠,而后再是欢天喜地分与众人,分罢银钱纷纷去往寻常酒馆客店,叫上些酒水来,暂且消磨时日。如此多年下来,深居官衙其中,尚无甚官阶,仅是略微有几分小权的衙役小差,都是对于此事,相当得心应手,以至于只需打眼瞧过,就能择选出应当挑谁人下手。
原本紫昊就流传有这等说法,言说是三扣三不扣,堪称是百试百灵,随后经多年传扬,大元也随此说法,倒也着实是有些道理。
扣瞧来一身尘土,很是有两分狼狈者,扣刀剑带鞘者,扣靴面瞧来平平无奇者,不扣靴底周遭少染尘土者,不扣龙行虎步瞧来身手奇好者,不扣壮实而彬彬有礼者。
一身尘土急于赶路者,
往往无暇计较,但凡凭微末小权扣押时,大多便琢磨的是小事化无,就当然是会心甘情愿递上些银钱,不见得甚多,不过胜在屡试不爽,总有些所获;刀剑带鞘,往往在北地江湖其中,尚有两分薄财,毕竟是那等背无鞘刀剑,满身凄惨寒酸的江湖客,哪里都不见得少,既无油水,也是相当有些破罐破摔的那等无赖习气,或许绞尽脑汁,都不见得能取来丁点银钱,反倒不美。靴面平平无奇,最好乃是半旧不新,沾染泥雪者,则是为则选出不应当招惹的江湖客,但凡江湖其中靴底干净少有尘土,且靴履讲究之人,倘若一味招惹,大多不见得是什么善茬。
道理相当简单,走江湖走江湖,走字最重,倘如是行走江湖连双快靴贵履都舍不得更换,大抵断然不是什么富贵人,也就更说不上招惹不起,而那等靴面干干净净,瞧来就是考究之人,往往大多身居高位,曾有衙役外出巡查时节刁难了位靴根处嵌玉的剑客,被其胡搅蛮缠得恼火,一剑削去头颅,家中妻儿前来官衙鸣冤多日,最终也仅是讨取了些银钱,此事便不了了之。
更不要说那等瞧来身手就奇好,身形壮实彬彬有礼者,指不定乃是江湖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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