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 玉可碎而不可改其白(1/5)
沉默在大堂蔓延。
金鸿虎视眈眈地看着。
那种压抑到极点的气氛,一般人兴许还真承受不住。
然而陈云却一点都没有压力,不断琢磨演技方面的事情。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
金鸿似乎了耐心,他有些不耐烦开口道:“你想好没有”
陈云看看拖的时间也差不多了,深吸了一口气道:“毋宁死,陈某亦不不入赘金府为婿!”
“好!好好好!”金鸿气极反笑,站起身怒发冲冠道:“既然你自寻死路,那我便送你上路!”
说着,他怒气冲冲朝外大喊道:“来人!”
话音刚落,门外闯进来三名虎背猿腰的家丁。
金鸿也不和家丁多废话,直接伸手指着陈云,“将这小贼绑了!”
三名家丁上前便按住陈云,直接来了五花大绑。
陈云这回连挣扎都没挣扎,任由家丁们绑好。
金鸿厉声道:“我最后问一遍,你当真不怕死”
“死,我当然怕。”陈云望向金鸿,毅然道:“金相国言我毁巧姑娘之清白,唯有以死才能谢罪,云虽非大德之人,亦知女子清白如完璧,今日我陈云若身死能换回巧姑娘清白,我愿被相国殛于堂!”
眼看陈云被绑住,金鸿反倒显得不着急了。
他踮着步子来到陈云身前,眯起眼皮子望过去,“你宁可身死亦不愿入赘,是因为实在忍受不了入赘之耻吗”
赘婿简单来说就是“嫁”到女方家的男子,不仅要定居于妻子家,以妻子父母为亲父母,儿女要随妻姓,后代还必须承嗣母方宗祧。
而在古代,赘婿不仅是耻辱的身份象征。
甚至还是“奴婢”“罪犯”的象征,饱受欺凌与歧视。
例如《后汉书.严助传》记载:“淮南俗,卖子与人作奴婢,名为赘子,三年不能赎,遂为奴婢。”
所谓赘子,就是赘婿的意思。
如果家人三年没有来赎,就成了真正的奴婢。
由于赘婿一般出身贫贱,因此大户人家不会将嫡女嫁给他们,往往都配之以庶女,甚至直接以女奴相配。
因此可以说,赘婿所扮演的角色完全是生育工具,根本不会作为姑爷而被妻子一家尊重。
先秦文学《诗经葛藟》曾提到过赘婿的卑微地位:“终远兄弟,谓他人父,亦莫我顾……谓他人母,亦莫我有……谓他人昆,亦莫我闻。”
故而,入赘为耻。
“非也。”陈云摇头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