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2章 城里人与乡下人(2/3)
辖权,对于一家一城乃至一国,都是最容易激起民愤的存在。
毫无道理可言!
因此,作为“乡下人”的南海县衙役,未经许可潜入广州城,以搜捕驱口为由纵恶行凶,这种行为对于城里人来说,无异于挑衅。
绝对不可容忍!
一场舆论的风波,不知从何刮起,又迅速地在南城北城漫延。
在咒骂嚣张的南海县衙同时,无所作为的录事司也成为了市民们极力谴责的对象。
广州录事司衙门,位于北城,原本是南海县的衙门。
十年前,录事司成立时,将宋时三城及番禺、南海二县在城中居住的民户划归其属下。南海县与番禺县衙门只能迁于城外。
衙门前厅后堂,录事司的所有官员正围坐于前厅之中,进行“圆议”。
元朝时代的县级管理机构,与任何朝代都有所不同。原本应当为一县之长的县令或是县尹,几乎成为了一种摆设。
朝廷派出的达鲁花赤,虽然与县尹平级且只负责监督之职,可是实际上却是最高的掌权者。
元朝是一个相当奇怪的朝代,在马上夺得天下,却始终不愿意下马治理天下。取消科举,不仅断绝了读书人正常的晋升渠道,也关上了通过科举筛选县级官员的大门。
灭宋之前,北地区域县级官员主要源于汉世侯各自的势力,县官大多由世侯直接指派。
宋灭之后,一大批降元的宋官被任为县尹。还有一些获得军功的将领,转为文职,被任为县官。
然而,无论是汉世侯的门人子弟还是故宋降官,都无法得到朝廷真正的信任。这也是朝廷向各地派驻达鲁花赤的最主要原因。
而那些转为文官的武将,虽然最受朝廷信任,可是这些武将中的绝大多数人,连大字都不识。他们在战场上可以奋勇拼杀,在民政管理上,唯有依靠手下的低级官吏。
加上以蒙古人为主的达鲁花赤,基本上不会汉语,与下属的沟通都有障碍,更别说实施管辖的权力。
于是,朝廷便发明了这种“圆议”的制度。
但凡涉及辖区内重要事项,几位官长需要坐于一堂,共同商议,并形成连署意见。
此时,正在录事司衙门内,进行“圆议”的,便有录事司达鲁花赤、相当于县尹的录事、相当于判官的录判,以及首领官典史。
还有专为达鲁花赤服务的通译。
主位上,坐的是一个肥胖的蒙古人,录事司达鲁花赤兀哈。
此人原为大将塔出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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