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2章 土地(二)藏富于国(2/3)
老百姓手中让他们自己花,和把钱收上来给老百姓花,完全是两个概念。
后者多走了好几步,可能更繁琐、低效,可唯有如此,才能让老百姓知道,谁为他们服务的。否则他们养成习惯,就成了理所当然。
譬如在对待士大夫阶层上,曹昂宁愿高薪养廉,多掏腰包,也不会让这群人免税。因为前者是我给的,后者是对方拥有的,二者的不同,心理态度亦会不同。
藏富于民,从来打不过藏富于国。
前汉藏富于国,后汉藏富于民,很明显世人还是更怀念前汉,所以曹昂的思想,大家也能接受。
“公田司平日除了管理公田,还有租赁、平价、赈灾甚至粮储的责任。他们有粮,有人,可以最大程度地保障地方安定。”
曹昂并不担心公田司会成为庞然大物,毕竟虽然他们权利巨大,又有实力,但曹昂设计的制度是一级管一级,真正直接管理土地和百姓的还是乡、亭一级。而到了乡、亭一级,又能生出什么乱子。
实际上越是官方单位,权利巨大,越很难生乱。
唐朝有数百个军府,明朝有数百个卫所,有兵有田,还有一套官府体系,可哪一个造反过。
当然班英和曹昂关注的不同,班英听着公田司如此庞大的权利,便言道:“主公,不提其他,公田司光是给百姓租赁粮种、农具、耕牛,就有隐患。若百姓租赁的东西,第二年还不上如何?”
“坏账是一定会有的,但老百姓若非迫不得已,绝不会欠官府的钱。不过官府不是商人,我们也不能真的逼老百姓的命,只得以累积的方式运行,至少咱们不是高利贷。”
恶意不偿还当老赖的情况是不存在的,这个时代,可没有什么人权,哪怕世家大族,也未必敢欠官府的钱。
想到这,曹昂忽然担心一点,官府做事的底线,便是毫无底线。
若是底下人如王安石变法那般,逼着老百姓贷款,还款,那自己推行的良策,反倒成了害民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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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曹昂看来,这中间需要一个银行进行中转,即管理的和贷款的不是一家,但很明显,目前设置银行,还不是时候。
“再设置一个租赁司,负责租赁粮种、农具、耕牛,垂直管理,不受各级公田司约束。”
如此一来,管租地的管租赁物品的不是一伙人,至少可以避免一部分曹昂担心的事情。
“主公何必如此多费周章?”
三人一时不解曹昂的用意。
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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