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合同(2/3)
工作邀约电话。
本以为前阵子的《消愁》已经是巅峰了,这两天更疯狂,手机需要一天充几次电。
虽然看到《李亦哭鸡》这段装疯卖傻的表演,心里有点不是那么滋味,但叶杰也想开了。
不管怎么说,现在也是在往好的方面发展。
一些事情心里记住就行,老是揪着就太拧巴了。
李亦现在火了,就已经很好了。
叶杰进到里面后,恰好李亦一脸解脱之色的从棚里出来。
磨了三天棚,《七里香》终于录完。
不全是因为抓不住歌曲的情绪,李亦自身原先走的是野路子,没经过专业的学习,唱歌多多少少有点小毛病。
上次《消愁》是情绪到位了一蹴而就,这次他有意在录制中听从叶耀东的意见,做一些改正。
精益求精之下,速度就慢了点。
“其实三天录一首歌也算是快了,而且你完成的质量很好,修音几乎不会费什么功夫。”
叶耀东想起被某些“大神”支配的恐惧,“有的人过分到一句一句的录,还踏马要修成电音才能挽救。”
赚钱都气的飙脏话了,可见他觉得这段经历有多寒碜。
“是谁”李亦来了兴致,八卦地追问。
可惜叶耀东很有职业操守,死活不肯说出名字。
再聊了一会儿,叶杰不知道有什么要紧事,非要拉着李亦来公司。
在叶杰的办公室坐下,李亦不解道:“杰哥,什么事啊着急忙慌的。”
“你看看。”
只见叶杰推出一份合同,李亦不明所以地接过一看,股份转让书
没让李亦开口,叶杰很认真的说。
“你现在火了,很多通告都是自己找上门的,咱兄弟一场,我担心以后会发生什么不好的事,公司你我一人一半。还有分成,以后你的艺人合约就和公司七三分吧。”
李亦没动,叶杰又催促道:“赶紧签了,不然心里不踏实,要是觉得我占便宜了,你就吃点亏。”
几乎是所有人都赞同的一句话:不要和朋友合伙做生意。
李亦不知道这句话对不对,但他在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一天,知道了叶杰的为人,他就没考虑过这个问题。
繁星娱乐完全是叶杰一个人出资出力成立的,可他仍然给了原身百分之十的股份。
在李亦看来,这不是因为公司小、没资源,叶杰对原身做出的弥补。
而是原身同样需要叶杰给他创造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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