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十章 飞剑(1/5)
裴液没有去追,肋处入体的真气还残留着,血正汩汩而流,他低下头,脚下的绸衫人刚刚断气。他俯身拾起绸衫人掉落的长剑,朝一楼一剑掷出,穿透了刚刚爬起的火灼戏客的咽喉。然后才处理伤口的真气。裴液当然知道欢死楼眼中已有了自己的行迹,他本来也没有掩藏,一直以来,他唯一动的心思,只是部分地展现自己的真实战力。寇鲤跃是真气浑厚的积年六生,裴液没有以雪夜飞雁一剑杀之,而是用螭火和剑技来做搏斗。欢死楼以四名招高术悍的五六生之境来围杀他,螭火和剑技确实已不太够用,于是裴液以伤换剑,用一种惊险突兀的姿态,在绸衫人猝不及防中掀开了最大的底牌,用出这一招后,也没有展现出能留下那逃离戏客的余力。在这样的事实之下,他当然不可能敌得过那位张先生。排干净伤口上残留的真气,裴液以真气咬合住裂口,撕下一条布带缠了几圈,紧紧箍住了它。放下衣襟,蹲下在绸衫人身上摸了摸——只有几粒碎银。倒也在意料之中,裴液离开此人一跃而下,立在了斗笠切喉的这具尸体前。刚刚之所以择剑放刀,正因一开始他就瞧见,此人衣着与另两人不同。第一、第三张戏面俱是服饰一致的仆从打扮,那刀者在巷头与裴液交谈时并非临时装扮成仆人,之所以那般自然,是因为他本就以这个身份生活在院中。马夫亦然。但这持剑之人却并非如此,他穿一身瞧不出来路的常服,是裁缝铺中随便挑的式样。只是衣料颇新,几乎像是第一次穿的样子,裴液甚至怀疑他是过来之前才刚刚换上。因此,这人当不是此院之人,多半是从“张先生”那边过来,要么是援手,要么是信报联络。然而,欢死楼确实接手齐云不久,一切用度都是刚刚置办,但作为一名奔波联络之人,这衣服会这般新吗?因此,他平日是以另一身皮在相州城来去。而那身皮须有两个特点:一是装束正常,并不扎眼,才能随意穿梭街巷;二是暴露所属所在,因此在前来行伏杀之事前,这人才换了一身衣服。裴液蹲下身,揉了揉衣角布料,如今在少女的熏陶下他已有些这方面的知识,这种料子不贵不贱,全城应当任何地方都可以买到,但若再往深处想,其实还是有些细微不同——在西城铺子里,这就是挂得最高最贵的一批,而在东城,这则是普通中档的料子。欢死楼购置常服,自然是选走在街上最寻常的那种,那么此人平日的活动范围,也就可以想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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