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零四 回忆(2/3)
她叫陈淑仪。是负责看管、照顾沈忆的「家长」。
陈淑仪是被rl「解救」的。她被拐卖进了偏远乡村,被买去做了媳妇。
被拐卖,又被买去做媳妇的人,吃过的苦都是要人命的程度。
被强迫和不认识的人做夫妻,被强迫生孩子。要负责全部的家务活,有丁点做得不合意的,就要挨打。
跑不掉,连自杀都是奢望。
过于痛苦的经历,让人慢慢变得麻木。
陈淑仪原本都已经要认命,被村子同化,真正成为村里的媳妇,将来也许还会变成买媳妇回来的婆婆。
转折点,发生在她当做心头宝的闺女,被婆婆带出去溺死的时候。
那会儿她都已经过了一开始想要逃跑的时候了,在村里人的眼里,已经是个听话的媳妇了,顺从了七八年,换来了一丁点的自由度。
也就是能去赶集买卖东西的程度。
闺女溺死之后,陈淑仪没有哭,也没有闹,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的样子,甚至还能反过来和婆婆说,「没事,
还会有儿子的。」
在夜深人静的时候,陈淑仪总会想,为什么是她呢
当初只不过是出门赶个集而已,大街上那么多人,为什么人贩子偏偏药晕了她呢
就算是她上辈子造了孽,那她刚刚四岁的乖囡囡,又有什么错
麻木的心被恨意催动,她恨不得在做饭的时候下一大包耗子药。
每每拿着药要往里下,却又下不了手的时候,陈淑仪都会恨自己。
无声的夜掩埋了她刻意隐藏的哭喊,她一遍又一遍地怪自己没用。
后来,再又一次赶集的时候,陈淑仪逃走了。
村里人发现她跑了的时候,是要把她抓回去的。也就是那时候,她被接引进了rl。
相比起被买去当媳妇的日子,在rl当中的生活就像是天堂。
没有人打她骂她,没有人强迫她同房,甚至还有人专门教她识字念书。
到了rl之后,再没有人约束她的自由了。如果她想走,想回家的话,没有人会拦她。
可是她不想回去了,不敢回去了,不敢去想家里人还有那些亲戚邻居会对这样「肮脏」的她产生什么样的看法。
在这里挺好的,更好的是,rl给了她一个孩子,也就是沈忆。
比起别的那些孩子们,沈忆当初确实是刺头。
别的孩子们拿食物和玩具就能收买、安抚,而沈忆,不管给他什么,他都又哭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