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十四章 必杀(2/3)
是王冠的真正意义是当灾难从天而降的时候,我会为你抵挡一切,让你们看到金色的希望。但是看来他似乎已经再也听不进我说的话了”
片刻后,任小瑾问叶枫“枫,那你的王冠呢?”
叶枫笑了笑道“我不喜欢王冠,相比之下,我比较喜欢我此刻的斗笠,因为它不仅可以为我遮风挡雨,而且”
说着叶枫拿下了斗笠戴到了任小瑾的头上“而且我更喜欢它的一点是,它也可以为我喜欢的人遮风挡雨”
叶枫将马的缰绳递给了任小瑾,“你不是想试试吗?”
任小瑾笑道“你发现了?”
叶枫微笑着说“关于你的,我是知道的”
。。。
看着翻到沟里的马车,还有早就跑的没影的马匹。任小瑾涨红了脸。因为她玩得太high了,把马车开沟里面去了
胖子想说几句的时候,被叶枫不知道从哪里拿出的馒头塞住嘴了。毕竟叶枫是任小瑾的御用厨子,带点食物还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叶枫此刻笑了笑道“我觉得大家应该都有点坐累了,下来走走也是不错了。胖子他也需要下来走走消消食”
闻言,任小瑾的脸更红了
。。。
宴会散席的凌烟阁内,一间密室之中,徐欣或者说是姓司马的剑仙附身的徐欣,他坐在正中的太师椅上,而赢皓次居末座
剑仙道“你求我试试成色的家伙就是叫叶枫的那种蝼蚁?”
赢皓恭敬地说道“是的,他真的只有锻体9重,会不会影藏的修为?”
剑仙冷声道“你是说我一个堂堂真仙,会被一个没有灵根的凡人骗过去,你太小瞧仙人了。或许他有什么手段能短时间内提高力量达到类似伪练气境的程度。但是也绝不可能达到筑基的,因为灵根就是一切的基础。没有灵根就终究只是一堆白骨,这是天理”
旁白表示你太小看人类了
“是”赢皓低声道
“这个人没什么了不起的,所以别再疑神疑鬼的了。计划正常进行,到时候我就接引你去上界。”剑仙冷漠地看着赢皓,这个在人间权势滔天的蝼蚁
紧接着徐欣本来一个如花似玉的女子,面貌却瞬间衰朽枯老了下去,头发开始花白,皱纹横生
“还真是件没有的肉身,连我万分之一的力量都承接不了,不然宴会上那个人刚才就已经死了”随着愤怒的抱怨,剑仙的分魂渐渐消失,直到最后彻底消失
良久后,赢皓冷冷地道,似乎在对着自己说“你当世人皆是蝼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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