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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第 69 章(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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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云城在摩厌百城中排行第二十七,其名“金云”,是因为城中生有许多金云树,此地气候常年如春,金云树四季开花,

花色在金黄到淡白之间,密密簇簇,一树花,就像一朵金云。

这里实在是一座美极了的城。在这样的城中,也很少有人愿意争斗,当然,最主要的原因可能是城主金轩色的武力值威慑。

盛惊晓坐在一株金云树下,心中很惊奇。他左面是一个卖花灯的摊贩,右面正在叫卖金云糕,往来行人热热闹闹的谈笑,或停下来买一点东西。

若不是深知自己正身处魔洲深处,他只怕要以为自己正在凡人的花灯会中。

金云城怎么竟是这个样子?

盛惊晓还没到可以挑战金轩色的程度,他来只是因为正好在附近,想来见识一下金轩色——听说这位城主最近时常离开城主府,在城中游乐闲逛。

很快,盛惊晓就知道金轩色为什么天天游乐了。

城主府门大开,走出一个人来。

这个人……大概、貌似、可能,是一个男人?

盛惊晓一眼没分辨出来,直到他看见这个人脖子上并不起眼的喉结。

这个人体型娇小、皮肤洁白柔嫩、五官线条柔和、眼睛大而明亮,看起来有点像一个过于娇柔的少女,那皮肤细嫩的模样,好像一碰就会红,以修士的眼力,竟都没有看出瑕疵来。

他的确很好看,或者说,过于好看了,有点像修习过特殊功法的修士,能够在人心底勾起一丝不起眼的痒。

但他绝不可能是金轩色。

盛惊晓没有在他身上感觉到修为,他的脚步轻重散乱、呼吸深浅虚浮,别说修行了,他好像连一点凡人的功夫都不会。

这样一个人,怎么会从金轩色的城主府中走出来呢?他和金轩色是什么关系?

盛惊晓很快就见到了金轩色。他从这个过于娇柔美丽的少年身后走出来,穿着一身暗金铠甲、头发高束,身姿英挺相貌俊朗,气息深不可测。的确当得上摩厌百城第二十七城城主。

但是金轩色自出现后,他的目光就没有离开过那个少年。他的目光温柔深情,甜得几乎快要拉丝。

盛惊晓抖了抖鸡皮疙瘩。

金轩色喜欢这种类型的吗?他倒不是质疑别人的喜好,但……一个能夺得摩厌百城第二十七城城主之位的魔修,会如此深情地爱上一个人吗?

盛惊晓不由去看那个少年。

少年已经在街上逛了起来,他好像很开心,完全没有觉察到在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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