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三章何中平非法行医案一审(2/3)
平继续发问。
“反对,”张小宝举手说道:“请法庭制止公诉人诱导性发问。
“反对无效!公诉人是正常行使诉讼权利。”严正军敲击法槌回应道。
“噢,没有了!不好意思,我说完了。”刘翠兰似乎感觉到自己的话说得有点多,赶忙打住了话头。
“刘翠兰,你现在对何中平是什么意见呢”严正军问。
“何医生是个好人,我不应该告他,我现在对他表示原谅。我现在不要求追究他的任何责任。”刘翠兰道。
“请控辩双方对证人证言发表质证意见”严正军又指令道。
“无异议,证人证言恰恰能证明我方意见,被告人何中平采用针灸、按摩、服用中药等多种治疗手段为病人实施了诊治。构成典型的非法行医罪。”余松平的脸上露出了几分满意的笑容。在法庭上没有比对方为自己举证更感到舒服了。
“对证人证言真实性无异议,但证明不了被告人犯了非法行医罪!”小张道。
“请辩护人向法庭举证。”审判长指令道。
“向法庭举证被害人刘翠兰的谅解书份。证明刘翠兰对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已经给予了谅解,降低了本案的社会危害性。”小张边说边将刘翠兰签字的谅解书提交给了严正军。
……
“经合议庭合议,本院认为被告人何中平无行医资质为病人诊治,情节严重,构成非法行医罪,但未造成人员伤亡,且证人证言可以显示,有定疗效,很多患者得到积极救治,辩护人提出的本案社会危害性较小的意见,本院予以采信。另外被害人刘翠兰已经对被告人何中平的犯罪行为表示谅解。可以作为个从轻处罚的情节予以考虑。但辩护人提出的证据不足,构不成犯罪的辩护意见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采信。综上,判决如下:
被告人何中平犯非法行医罪,判处有期徒刑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整,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送达之日起十日内上诉于云滨市中级人民法院。闭庭!”严正军敲响了法槌。
两边法警打开站笼,何中平缓缓地走出站笼。
“小张,你师父怎么样了”刚走出法庭的何中平关切的问。
“师父现在已经出院了,身体康复了,只是失去了只眼睛。但是他们家的明明仍然在住院治疗。而且情况也非常糟糕,因为没有找到合适的骨髓配型。师父的钱又都被阿花拿走了。所以师父现在过的很苦。”小张说着说着眼泪就流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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