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二章王二狗案的抗诉审(1/3)
二00一年十月十五日上午九时,云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第二十五法庭依法开庭审理由云滨市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的王二狗涉嫌盗窃一案。
“请抗诉人发表抗诉意见”审判长谭万春沉着地指挥着庭审活动。
“原审法院任意割裂证据之间的相互有机联系,仅仅根据一些口供的小瑕疵,就否认证据的有效证明力,属于以偏盖全,一叶障目,不见森林,放纵罪犯!没有法律依据。请求二审人民法院依法撤销原判,判决被抗诉人王二狗构成盗窃罪,并给予相应的刑罚,以彰显法律的公平和正义。退一步讲,既便构不成盗窃罪,也应以销赃罪追究王二狗的刑事法律责任,以弥补被害人的损失。”检察员王发奎声音激扬地宣读着抗诉书。
“尽管被抗诉人王二狗多次承认其为盗窃,但口供破绽百出,不能作为证据使用。我们在原审程序中也申请排除非法证据,原审法院采信我们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至于抗诉人提出可按销赃罪追究王二狗刑事责任,也没有事实证明。首先王二狗必须知道他所销售的东西为赃物,但到目前为止,抗诉人无任何证据可以证明这一点。故此,抗诉人的这一观点也不能成立。综上所述,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请予维持。”辩护人阿蛮也是寸步不让。
“抗诉人没有任何新证据,怎么就能凭空认定我是偷人呢!怎么就能平白无故的诬陷好人呢!”王二狗也是理直气壮地喊道。
“王二狗,你在街上卖的这些东西到底是哪来的”谭万春发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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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早以前,我托我的一个朋友从巴西买来的。”王二狗淡然答道。
“那你这个朋友叫什么名字能否出庭作证”谭万春又问。
“这个时间太长了,我就记不清楚了。法官同志。”王二狗边回答边偷偷的瞄了一眼告诉人。
“被害人马素妮,你说这些东西是你的,有什么证据”谭万春又问马素妮。
坐在被害人席上的马素妮神情激动地站了起来,用手比划着:“我家的东西,我都认得,我能一件件地说出它的名字、来源、制作工艺,这在我们这一行内,是大家都懂的道理。各家所做的工艺不同,可辨识度是很大的。只是说你们外行人看不出来。另外,我还有证人可以出庭作证。”
“证人叫什么名字”谭万春问。
“证人名叫牛三见。”马素妮回道。
“传证人牛三见。”谭万春命令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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