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被重生女主炮灰的小知青(7)(2/3)
。”
“可是,这两个人是怎么做的呢?”
此时,外面的安静都快要维持不住了,大家开始窃窃私语起来,都在小声说着温大山和周晓丽的行为简直畜生不如。
张部长再次喊道:“安静!陈宁安有收入,我们再来看看,她在这个家里一共花了多少钱。这儿有一本记录本,记录了她这些年的花销,你们谁算账好,过来帮忙算算,这些东西值多少钱。”
一个戴眼镜的年轻人挤了进来,接过张部长给他的记录本,一边翻一边皱眉,最后说道:“这些东西细算需要点时间,但是大概算一算的话,陈宁安的花销大概是每天半斤棒子面,一斤棒子面分钱,半斤就是分厘,一年天,一共年,一共是……块五毛二分五厘。”
宁安:“……”
高手在民间啊,他还真会算。
张部长又说:“把这个记录本传给大家看看,这是陈宁安从小就记的。她为什么记呢,因为周晓丽同志告诉她,她花的每一分钱,都是温大山同志施舍的,以后得还。孩子实诚,怕自己记不住,就给写了下来。好记性不如烂笔头嘛。”
“周晓丽同志从来没有告诉过陈宁安,她是有政府补贴有厂里补贴的,她的父亲是个英雄,国家不会不管她。我就想问问大家,我们的烈士遗孤该过这样的生活吗?该这样被人磋磨吗?我们的战士在前方流血牺牲,我们还要让他们的子女在后方流泪吗?”
没等大家回答,他带来的战士先声音响亮的喊道:“不该!”
外面的群众也跟着喊:“不该!”
张部长:“对!不该!温大山和周晓丽这种做法,是寒了千万军人的心呐!”
“政府发给烈士子女的补贴,没有用到烈士子女身上,他们全都自己昧下了,这是什么行为?老郑,你是公安局长,你跟大家说说,这属于什么行为,让大家也都懂点法律,引以为戒,以后千万不要做这样的事。”
郑局长清了清嗓子,说道:“咱们国家的根本**是《宪法》,宪法规定了,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各种生活资料的所有权。温大山和周晓丽侵占了政府和厂里发给陈宁安同志的补贴,属于侵占她的合法收入,数额巨大,是违法犯罪行为,是要被判刑的。”
“而且,这还是往小了说。要是往大了说,这笔钱是政府和厂里发给陈宁安的,在送到陈宁安同志手上之前,它都属于公款。温大山和周晓丽的行为,本质上来讲,属于侵占公款,是犯了反革命破坏国家利益罪。”
温大山和周晓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