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5章 输诚(4/12)
后,尤其是小吴任官之后,那种“一人得道,我随升天”的得意不久就消失了。府衙的氛围与被祝缨整顿过的福禄县并不相同,粘乎乎、滑腻腻的,也不是横眉冷对,可做事就是不顺,上下都懒洋洋的。
小吴略有点经验,祝缨在福禄县与当地乡绅之间角力,也是来回犁了几次,开头还蜇伏了几个月,但是那都是很久之前的事情了。
顾同虽听祝缨说新官上任第一年是干不成什么正事的,却总有一股子期盼。然而这上下的官吏们,先糊账、再把牢里胡乱抓的人放走了,总是踩在让人想发作又觉得发作显得小题大做的线上。更让人恼火了。
又是生地方,顾同是有些郁闷的。他相信跟随老师的人多半也都会有这样的感觉,也就那几个新来的小子,傻乎乎的还没品出味儿来。也难怪,新人嘛,没经验的。顾同甚至在计划什么时候将小柳等四人叫来聊个天儿,让他们都警醒一点。
现在好了!好痛快!
“不愧是老师!”顾同丝毫不觉得自己是在拍马奉承,这全是由衷的赞叹。
祝缨正在写公文,案情移大理,因尚未结,随时可以将这二人的犯法事添进去。除此之外,她还有再写两份奏本。一本是参荆纲的,一本是讨论一下请求在现行的律法里加条目的。
荆纲是必须参的,话说出去了就没有不做的道理。顺手一参,不过费点纸笔,效果应该不错。
奏本的重头戏是有关律法条目,这是因为娇娇的案件提示。由于之前没有女官,衙门监狱里的女吏也是兼的,与之相适应的法条也是没有的。现在有了娇娇的案子做例子,她自己先判了个案例,再呈报上去,想在现行的律条里加上这一案相仿的情况,以为定例。
即,男上司假借职务之便,与女下属有苟且之事,当如何判罚
她的意思,因其尊卑次序,上司天然就居上位,是朝廷官位给的位差,而女下属又不同于下属之妻女,是直面上司的压力,受其管制要听命的。以上凌下,不存“通-奸”只有“诱-奸”或者“逼-奸”乃至“强-奸”。
所以女下属当无罪,男上司之罪当加一等。娇娇案里,娇娇与二佐之关系,她就是按照这个原则来判的。
这里面又有一个很正大光明的缘由——“士行”。所谓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正冠。士人天然就得有个德行操守,朝廷的官吏就得做出个正经人的样子给百姓当模范。不要你多么的高风亮节,起码不能有“禽兽行”吧
至于其他方面,譬如贿赂安排职位,这个律法里早有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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