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雨夜车祸(2)(1/8)
五分钟不到,几个警察来到了虹桥街尽头的弯道处。
“我记得,当时就是在这儿撞到的,喏,高跟鞋还在那儿,我没敢动。”江有才指了指路边。
昨晚的雨下得太大了,路面上找不出任何一丝痕迹,只有那一只红色高跟鞋,警察捡起高跟鞋,看了看,问江有才:“你认为,那具尸体,是不是就是你昨晚撞到的那个女人。”
“不知道啊!这地方没路灯,雨又大,根本看不清,而且她还带着伞,我是真不知道。”江有才苦恼道。
“那我们回去验证验证。”警察摇晃了一下手中的高跟鞋。
再次回到翻车地点。警方把红色高跟鞋往死者脚上一套,不大不小,刚刚好。
“死者胸口部位有被撞击的痕迹,用手都能摸到,里面断了两根肋骨。”法医又有了新发现。
警方对货车车头进行勘察,发现车头右边有一块明显的凹陷,同死者胸前撞痕对比,高度刚刚好。
于是,警方可以很肯定,这具尸体就是昨晚江有才开车撞到的那个女人。
很明显,死者是出了车祸后,再次被人给撞击头部致死,然后将其衣服扒光,最后拖拽到此处。
那做这一切的人是谁呢?又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警方首先怀疑的自然是江有才,一个敢在酒驾撞到人后逃逸的人,自然也就有杀人灭口的嫌疑。
警方之所以怀疑他,还有一个原因。
被扒光衣服,正常来讲多为强侵后杀人灭口,可通过对死者下身检查,既没有男性残留物,也没有丝毫被碰过的痕迹。
换句话说,凶手有故意误导警方的嫌疑。
那就不排除,江有才杀人灭口后,故意制造出强侵杀人的可能。
至于“如果真是他干的,那他为什么还要报案”的问题,其实很好解释,因为这场车祸是不可能跑得掉的。
这里只有662县道这么一条车道。
虽然车祸现场前后很长一段路都没有监控,但进县城一定会被拍到,江有才注定逃不掉。
也正是因为不可能隐瞒这起车祸,所以江有才才有必要自导自演这么一场戏,好完美的避开嫌疑人的身份。
当然,这只是警方的一个推理,究竟是不是这样,必须得找到有力的证据来支撑这种可能性。
“把你昨天撞人的过程再给我们详细说一遍。”警员当即试探问道。
江有才一五一十,又一次把整个过程叙述了一遍,和他早上来报案时说的基本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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