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我真不是强奸犯!!(1/3)
从委托人的家中返回酒店后,李晨就开始思考这个案子。
就目前他所了解的情况来看,对廖俊生非常的不利。
中介婚姻介绍所是案件中最关键的一环,它给了受害人一个非常合理的报警延迟证明…
不得不说。
这位相亲对象的手段还真是高明啊。
通过这么一个手段,成功将自己和婚姻介绍所给“洗白了”。
李晨还是认为那位相亲对象是有问题的。
太冷静了,这不符合一个正常被强奸者的状态。
如果她真的被强奸,一定会第一时间报警,然后在去质问自己找的婚姻介绍所才对。
这怎么看都像是一个套…
当然了…
具体的情况,还有听一下当事人是怎么说的…
次日。
早上八点钟,李晨从酒店出发,打车前往当事人廖俊生被关押的悔罪所。
九点半,他的会见申请得到了悔罪所领导的批准,允许会见
坐在悔罪所的会见室内,李晨打量了一眼坐在他对面的廖俊生。
男人个头不高,体型偏瘦,眼神之中带着一丝嫌弃?
他好像…
不太看好自己啊…
“我是你父母找的律师,我叫李晨。”
“我家里找你花了多少钱?”
廖俊生开口询问李晨,李晨也被他这么突然的询问整得有些茫然。
“正常收费。”
“二万块钱么?”
廖俊生有些无奈的开口说道:“早就跟他们说了,不要找律师,根本一点用都没有。”
“你怎么知道没用呢?”
李晨有些好奇的盯着他,廖俊生却一脸鄙夷的看着他说道:“早在武协抓我的时候,他们就告诉我了,说刑事案件找律师也没啥用,只是浪费钱。”
李晨闻言有些无语。
好吧…
正常来说,确实是这样。
一般来讲,只要是涉及到了刑事犯罪,能被移送起诉的都是证据确凿的。
也只有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律才无法发挥正常作用。
唯一能做的,也只有利用自己学到的知识寻找可以辩护的空间。
比如说,减刑,又或者从轻处罚。
当然了…
这种建议在绝大多数的时候并不会被法官采纳…
“律师的作用,是为犯罪嫌疑人进行辩护,能否成功,还要取决于当事人的行为、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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