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5、整个过程她都十分的配合…(1/3)
官司结束后,李晨也是坐上了飞机准备返回魔都。
坐在飞机上,李晨一次又一次的去思考这件案子。
“受害人”刘爱玲有没有被强奸,自己会不会冤枉人?
分析了好多遍,得到的推理答案也是没有…
时间来到晚上,李晨也是像之前那样开始直播。
今天的直播不同往日,一开播就有很多人在骂他。
有说他是无良律师,给钱就能打官司,有人说他颠倒黑白的。
刘爱玲明明是一个受害者,他却为了一点钱就无视原本的真相,还试图让对方坐牢…
对于这样的结果,李晨也早就设想过了。
移动鼠标,十分干脆利落的送给了那些带节奏喷子永久封号套餐。
“关于这件案子,应该有不少网友在线观看过了,在这里呢我在简单的推理一下。”
“第一个,是关于强奸罪的定性。”
坐在直播间的电竞椅上,李晨又一次阐述了自己庭审的重点方向。
首先,是强奸罪名的定义。
从正常的角度来分析,一个人想要违背另一自然人的意愿,那他在实施行为时一定会采取自己的手段。
受害者不愿意,自然会采取手段进行反抗。
强奸的重点就是罪名的本身是违背了妇女的意愿,突出一个强字。
第二,受害者的反应。
受害者被他人强奸,根据对方的情况可能会出现两种反应:
第一,力量对等时的表现。
假如受害者和实施者力量相等,那她就会奋力抵抗。
根据受害者抵抗的程度不同,最后的结果也是不同。
实施者成功,也会在自己的身上留下屁反抗的证据。
实施者没有成功,也会按照强奸未遂去定罪。
另一种就是双方的力量不对等,受害人不敢反抗。
案件中,由于双方的关系特殊,刘爱玲也有可能是考虑到了这层关系,才没有立刻报警。
“但这种情况是不可能的。”
谈到这里的李晨也是一脸严肃:“如果张勇真的强奸了刘爱玲。那刘爱玲绝对不会再去考虑所谓的情侣关系,对他剩下的也只有厌恶才是。”
“第三,也是重要的一点。
当刘爱玲为告知自己的母亲时,他母亲所采取的手段也是违反正常逻辑的。
我想正常的母亲,在得知自己女儿被他人强奸时,一定是愤怒的,尤其是这位强奸的对象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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