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8、庭审开始前,我先要求审判长回避本案!(2/3)
面对如此替对方考虑的被害人家属,他又该以什么理由拒绝啊…
有些为难,就如同被放在火架上烤一样,怎么做都不对。
判张勇强奸?
这样做实在是太不符合大众眼中的公正了…
可让他更加郁闷的还在后面…
四月底,李晨作为被害人辩护律师也是按时向审判院提交了自己的答辩状。
五月三号,审判院召开庭前会议,李晨于二号下午赶往西山省桐大市。
三号上午九点钟。
桐大市d县审判院李晨和地检署的公诉人员以及审判主审法官进行庭前会议。
本次的庭前会议主要是围绕着证据而展开。
公诉人员出示了强奸案的证据:
被害人描述、被害人提供的录音笔以及张勇个人的口供。
“被告人辩护律师,你是否申请公诉人员又或者审判长回避?”
“我申请审判长回避。”
李晨的目光与询问他的法官对视,审判法官闻言忍不住皱起眉头:“你说你申请审判长回避?”
“没错。”
“申请理由是什么。”
“理由有两点:
第一,在案件开始时,作为主审的法官就曾经找过我的委托人,要求他们去找被害人家属出示讲解书用来减轻刑法,对于这样的现象我不是很理解。”
面对主审法官和公诉方几人,李晨虽孤身一人却仍然选择火力全开:“案件在地检署的时候,我就和咱们的公诉人提出交涉,认为张勇强奸案还存在许多的疑惑点。
其一就是张勇行凶地点的公用电梯。
张勇和女方一同做电梯上了他们的婚房,两人的举止十分的暧昧,没有任何的反常情况。
而受害者在张勇行凶以后,乘坐电梯孤身一人下楼时也是神情自然,没有任何的被迫侵犯的具体特征。
疑惑点二,受害者的报案时间以及具体的要求。
在受害者被侵犯后,他们的第一反应不是报警处理,而是选择找到张勇的家属提出两项要求:
一是提前支付剩余十万块钱。
二是在房本上加上女方的姓名,不然就报警告他强奸。
这两种情况本身就涉及到了敲诈勒索。”
“你说的这种情况,根本就没有足够的证据说明女方提出过这样的要求。”
听到李晨谈到了自己,负责起诉的女检察员也是毫不客气的回怼了过去。
“那张勇强奸案就有足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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