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6、会见当事人,是圈套还是强奸事实?(2/3)
事件,但是热情肯定没有最开始的高。
最终的结果:
当事人又或者家属在这一方面上浪费了太多的宝贵时间。
就像是赌博一样。
一旦下注,在没有看到结果前都会幻想着自己会赢…
车又开了半个多小时,这才抵达当事人父母的家中。
有些事情,还是得问一下他们。
律师的真正用处是在地检署又或者是审判院。
只有在这两个阶段,武协部门顶多是沟通交流,没有办法获得当事人的犯罪证据。
李晨的想法和他们一家人不同,他认为武协机关掌握了一定的证据,这才把当事人关押等待程序。
正常的情况下,武协部门都是在37天之内决定一个人的命运:
是关押还是无罪释放?
而当事人被关押了一百多天,说没有证据是绝对不可能的…
不过,证据到底是什么呢?
李晨也比较好奇。
一个被强奸的女性,在案发后的第四天选择报警,怎么可能还留有证据呢?
除非对方是个狠人,把自己伪装成了被强迫的受害者。
可要是这样的话,那为什么没有在网上看到女性家属的发生辩解呢?
你要是有证据指控对方确实违背了自己的意愿,那也应该在第一时间发生自证清白才对。
李晨相信,只要对方发声就一定能够改变网友的态度。
比如:
当时的男方确实强奸了女方,而女方的家属也考虑两人要结婚了,就没有追究他的恶性手段。
话一说证据在一交,舆论会被瞬间反转,她们一家会成为先生真是大义!
我们女方要嫁给你们男方生孩子过一辈子,在房子上写上我们的名字又怎么了?
合情合理,不用她们一方过多的言语,自然会有很多人站出来替她们说话。
毕竟这个世界也是这样,房子是婚姻最基本的保障。
就好像是…
有了商品房的爱情才会幸福…
有证据为什么不发声呢?
该不会是…
定罪的依据,就是男方被“套路”亲口承认强奸的录音吧?
如果真的是这样,那多多少少就有些滑稽了。
在委托人家里了解了一些具体的情况后,李晨也是先到县城内的宾馆里临时住上一晚,在第二天再到忏悔所里见一见那位当事人。
他现在有很多的疑惑需要当事人亲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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