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0、无罪判决,案件中的追责问题…(2/3)
张法官认为这一切都是对方在故意拖延,应该继续审理案件,维持原判。
朱法官则认为应该重新调查案件,顺便查一查到底有没有违规操作的情况。
半个小时后,三人重新走进审判庭,朱法官则宣布了合议庭的结论:“由于案件的复杂性,经合议庭讨论后作出如下决定:
第一:对于案件的真实情况,我院会重新指定武协机关开启调查。
第二:关于武协机关是否有违规情况,会交由相关部门认真调查。”
“现在休庭!”
说完话的朱法官敲了敲锤子,案件也正式休庭。
见三人走出审判庭,李晨也开始整理自己的东西。
这个案子从一开始就有很严重的问题,当然不能继续审理。
最为可笑的是那位王检察员的询问:
你知道那和事实不一样,为什么还要再口供上签上自己的名字,那上面的每一条口供你有没有看过?
真是玩笑…
正常人在面对这样的问题,又怎么可能再有反抗之心?
要是执法人员想要谈心,没有几个能够抗住的……
罗大状就曾经说过这么一句话:
刑讯逼供,不仅是因为它能够造成冤假错案,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它在程序上就是不正义的。
如果无视规则只追求实体正义,也许在某个案例中能实现正义,但却打开了潘多拉魔盒,每一个无辜的公民都有可能成为刑罚惩罚的对象。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错杀千人也不会放过一个的惨剧就会不断的重演。
他在在讲课中中引用过一个名人的话:
手段代表着正在形成中的正义和正在实战中的理想。
人无法通过不正义的手段去实现正义的目标,因为手段是种子而目的是树。
刑讯逼供无疑是有毒的种子,从那里长不出正义的大树。
为了防止刑讯逼供,龙国还专门修改了相关的法律,可以直接排除通过非法手段所获取的口供和证言证词。
罗老师之所以生气的点,就在于有些人做了事,被发现后也没有被追责。
而恰恰是因为没有追责,才会滋生了各种各样的违规情况。
造成这样的主要原因,还是因为执法单位的不合理认知。
他们认为,办案人员虽然是工作时所采取的手段简单粗暴,但他们动机是好的。
他们工作的对象,是犯罪分子。
而犯罪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