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对方律师:我就说了几句话,你要把我送进去?(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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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对方的发言中,不止一次提出农民难缠的话,其实这就是一个社会的对立面,他跟穷人仇富是一个道理。
他的目的是什么呢?
第一,他想让王家鑫死刑。
对于王家鑫的行为,我没有过多的辩护,因为不管出于什么原因和理由,他都是故意杀人,这是改变不了的事实,也根本不需要去多说什么。
刑法第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而王家鑫属于交通肇事致人轻伤后故意杀人,情节恶劣,因为他带给社会的影响力是巨大的,基本上就是死刑。
对方没有根据刑法所描述的内容来给王家鑫定罪,反而是不断的来利用农民难缠和卖惨来博取社会的同情,我想说对方的辩护和对法律的认知不具有专业性。
一个律师,如果只知道利用矛盾的焦点来制造矛盾以达到达到自己的目的,那么他一定是不道德的。”
听到李晨这么说话,对面的律师也忍不住开口插话道:“我说的哪里不对了么,我们被害人的孩子这么小他就失去了母爱,难道不该说么?”
“审判长,我想在提示一下,对方无理由打断我的说话,是严重的藐视法庭和审判长的行为,我建议将这种毫无道德和一点纪律都不懂的律师逐出法庭!”
听到对方的律师开口打断自己的发言,李晨没有理会他的问题,而是将目光望向负责庭审的合议庭成员。
陈法官闻言一脸严肃的开口说道:“原告律师,这是审判长第二次提醒伱注意法庭纪律,如果再有下一次,审判长会把你请出审判庭。”
“你继续发言吧。”
说完话的陈法官目光望向李晨,也没有了继续阻止他发言的想法。
“谢谢审判长。”
李晨闻言继续开口说道:“我现在来回答刚刚对方律师所提出的问题。
对方说言的问题,是涉及到了赔偿。
孩子失去了父母,作为行凶者应该给予赔偿。
你民事附加刑事,不就是想要赔钱么,可以根据法律来提要求,比如丧葬费、精神损失费还有小孩的抚养费等等,这是作为民事主体方可以提出的,而并不是说你害怕要了钱王家鑫就会被判缓刑,因为你说要的赔偿不是谅解书,而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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