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公民?可我是居民啊…(2/3)
在网上开直播。”
随着网友的涌入,直播间彻底热闹了起来。
“今天普法的内容和往期的可能不太一样,着重为大家讲一下生命权。”
看着直播间的网友,李晨开口说道“生命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生命不受非法侵害的权利,生命是公民作为权利主体而存在的物质前提,生命权一旦被剥夺,其他权利就无从谈起,所以,生命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保护公民的生命权不受非法侵害,是我国法律的首要任务”
“没有生命权,其他的权利也就无处说起,这也是最基本的人权。”
“像我们经常提到的正当防卫,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就是在保护生命权。”
无视直播间内的整活网友,李晨开始讲述他的案例
“大家都知道,熊猫是我国的国宝,受动物保护法保护。”
“说张三在野外游玩迷了路,已经饿了都快二十天,饿的都快不行了,感觉自己快要死掉了。”
“而就在这时,他遇到了一只大熊猫,体内洪荒之力突然爆发,杀死了这只熊猫,还把他的肉给撕下来生火烤着吃,大家说这种行为犯法么?”
“野外遇到大熊猫,张三饿了二十天还有力气把他杀了?”
“熊猫是国宝,当然不能杀。”
………
看着直播间的回复,李晨有些无语“我说的是假设定义,他就是饿了二十天,体内突然爆发洪荒之力,制服了这头熊猫。”
“啊对对对,你说的对。”
“张三为什么要到野外?”
“我建议张三吃树皮挖野菜充饥,那可是国宝,它吃我不犯法,但是我吃它就一定会犯法。”
……
李晨发现,他根本无法和这帮整活网友友好互动。
“这位网友,首先你要搞清楚一点。”
李晨推了推自己的眼镜露出某视频一样的表情“熊猫是什么,那是畜生啊,人怎么能和畜生相比较?”
“它不过是一个宝贝而已,而我们每个人都是无价之宝,因为生命是没有办法进行衡量的。”
“张三都快要饿死掉了,吃掉熊猫这叫什么?”
“这叫紧急避险。”
“在这种条件下,别说是熊猫了,东北虎都能吃。”
“第一天吃熊猫,第二天吃东北虎,第三天吃金丝猴,烧着吃烤着吃都可以。”
“捍卫生命权做出任何的行为,都是紧急避险。”
“因为人,永远高于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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