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快六七年了,还惦记着呢?”(1/4)
李洪希话刚说完,就收到了来自迟妄的眼神一撇。
“行行行,我知道你对他没意思。”
他笑着把话锋转到另一个人身上,“你对他最好的那个朋友有意思,给他投资只不过是看在他朋友的面子上。”
老板椅上的男人没应声,眉目却是柔和不少,也不知道是不是想起了李洪希口里说的那个年轻影帝最好的朋友。
李洪希比迟妄大了十岁。
他认识迟妄时,迟妄才上初二。
十五岁不到一小孩,整个人散着又颓又吊的气息,眼神阴郁,说话行事没一点符合那个年龄段该有的样子。
直到高三那年。
死气沉沉的人突然就变得鲜活起来。
而源头是一个高一的小学弟。
迟妄没什么朋友,这么多年身边也就一个李洪希能说上心里话的人。
但李洪希知道的也不多。
他就知道有这么一号人,至于姓名长相什么的,全都一片空白。
“快六七年了,还惦记着呢?”
李洪希以为他还是会沉默,谁知道猝不及防听到一声应答。
“嗯。”
他愣了愣,又调侃道:“你这光惦记不付出点实际行动也没用啊,人又不会自己跑到你跟前来。”
迟妄想起昨夜跟他撞车的人,嘴角往上微微勾了勾,“那我试试。”
试试?
试什么?
李洪希半天才明白他字里含义,“……你不是说那小学弟有男朋友?”
多年求而不得,终于要把一个成功人士逼成小三了吗?
也不知道是不是男朋友那三个字刺激到了对方,李洪希现场欣赏了一出川剧变脸,他眼睁睁地看着迟妄脸上那点微小笑意消散,薄唇一张一合,吐出另外三个字。
“前男友。”
说完又补了一句。
“已经分了。”
李洪希没惊讶多久。
他隐约也猜到了几分,而且迟妄放着国外那一大片市场不要,非要回国发展,说这里面没小学弟什么事儿,他怎么也不信。
他笑笑,“那我祝你得偿所愿。”
——
江意在酒店开了个房。
他实在累得很,身上也疼,倒进被窝后就睡了个天昏地暗。
醒来已经是第二天晚上。
房间一片黑。
要不是从没遮严的窗户缝透进来的几缕光,江意差点就以为自己瞎了。
这家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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