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二章 我来组成头部(6/6)
到新安市著名山寨机中心开店,然后被某手机圈新贵挖走当副总工,因为发展理念不同果断离职宣称准备自己搞手机厂的狂人。
光头,很壮,看上去跟混社会的一样。
曹海斌自称自己懂“一台手机的整条生产线”,号称“给我一天时间,我帮你买齐一台手机的所有零件,徒手组装给你看”,还表示自己“不是山寨机中心那批手机集成商的垃圾货色”……
发言反正语不惊人死不休吧,不过看在能被手机厂商挖走的份上,他应该不是只会搞外形设计的“集成商”。
李颜看中这哥们的,是他对整个手机黑市产业链的熟悉,以及手上可能掌握的资源。
而且他身上有一股莽劲,很适合给初创公司带来活力,太过技术型的人才容易陷入不敢试错的状态,有这个么一个混世魔王来搅动,还不错。
至于李颜怎么把这哥们带回来的……很简单,对付狂人的办法就是力大砖飞。
曹海斌已经四十岁了,一直咋咋呼呼地表示自己很天才,学东西奇快无比。
比学东西……李颜没怕过谁。
他都不需要跟曹海斌展示什么,只是在自我介绍——也就是把所有成绩讲了一遍,俗称装逼——之后,把身份证递给了他。
十五岁的年龄说明一切,在如此有限的时间里掌握了这么多的技能拿下这么多成绩,只能是一个原因——学东西血妈快。
随后曹海斌就以“李颜比我牛逼”为由,正式加盟了,并且他竟然只要工资,表示虽然他做事不是为了钱,但没有钱也做不了事。
10号就是刘立伟,11号李光德,12到15号都是来自新安的技术人员。
整体能力比较普通,但是各有擅长的专项。
在他们齐聚的一星期之后,也就是八月中旬,李颜失眠了。
当这么一群脑子里想法堪比满天繁星、又多少不太把李颜当老板的家伙聚在一起,别说开会了,就是平时各自搭伙搞研究,甚至是坐在一起吃午饭,都能吵到李颜头昏脑涨。
身为未来科技的实际掌舵人,李某必须做点什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