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屁股没擦干净?(3/4)
位少年郎是”
老管家道:“这是我家二少爷。”
吴四水“啊”了一声,一脸敬佩神色道:“可是我渭南县里,方才一十三岁,便做了‘生徒’的那位,侯慕鑫侯少爷么”
得——侯非鱼撇撇嘴,白眼差点没翻天上去。
叫什么来着吴四水这货戏演得实在是过了吧看样子他早就知晓侯府这一家子都有什么人,不过是在这夸着唠呢。
倒是个油滑的家伙,一分一毫也不得罪人,有前途。
慕鑫毕竟年纪轻,见人家这么说自己,自觉不好再做恶形恶状,清了清嗓子道:“这位吴县尉,你说有尸体被发现,那和我家有甚关系,你先把这个说清楚,然后咱们再说别的吧。”
吴四水点点头:“二少爷此言有理。这事得从早上说起。”
原来今日一早开府之后,渭南县张县令接下边王家庄的里正来报,说有人发现了四具尸体,可把个张县令惊了够呛。
——四具尸体,此案实可谓不小。
渭南县属京畿道京兆府,虽说县令自己有杖刑以下案件的审理权,可四条人命,已必然是杖刑之上——“徒刑、流刑、死刑”的范畴,依律依例,都是要上报大理寺接手查案,他一个县令就只是配合之责了。
然则唐律有定,“三审立案”。意思是在正式立案审判之前,必须有官方人员三次审查无误,方可正式立案审判。
此举意在防止那些事实不清,或者是乱七八糟的荒唐案件,也要地方府县来管,无谓浪费政府资源。
这位张县令原本乃是地方的学子,走科举路数上来的,朝中无人,拼了命一般,硬生生过了吏部名为“试判”的律法考试,方才做了这渭南县令,自然是小心翼翼,不敢生分毫错误。
此次四人命案,他必须要先打探清楚,才敢上报大理寺。于是命县尉吴四水,共同细细问了那报案之人,具体的情况。
那报案人言说,自己是王家庄子一个采药的农人,姓王名十三。
五日前这王十三进山采药,站在山间林子里,见过侯府小侯爷,和四个人一起进了那山中废宅。当时他也没当回事,便继续采药。
今日一早再去那山里,在废宅旁边寻药之时,见墙外有个土包,被雨水冲散。他本以为那里是土坡阴凉之地,想碰碰运气,看有没有什么药草,没想到过去一瞧,吓了个半死,竟然是四具尸体!
他忽然想起,这四人是前几天见过的,和小侯爷一齐进了那院子之人。于是再不敢停留,连忙跑回庄子找到里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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