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5章 原告你这是打算抵赖吗?(3/3)
视频中的人到底是不是他,他自己心里最清楚不过了。
郑浩无论如何都没想到,对面居然能找到一段当天的监控视频,而且还能在法庭上拿出来。
现在,他忽然觉得,自己选择起诉常遇春,好像是有些冲动了。
一旁的周元狠狠的瞪了他一眼,傻逼,你能别说话不。
现在抵赖被人当场拆穿,这在庭审上是很不利的,没看到三位法官看你的眼神吗?
没看到老子刚才都没说话嘛,你能不能别这么蠢?
周元看着对面的林河,深吸一口气:“好吧,就算是我的当事人郑浩有过错在先,这也依旧改变不了常遇春故意伤害的事实吧。”
“难道被告律师要以此为由,否定掉常遇春的犯罪事实嘛?”
“这也太……”
“为什么不能?”
林河起身,眼睛微眯:“你刚才所讲的只是一部分事实,下面就让我来完整的复述整个故事吧。”
“首先,切糕男子也就是郑浩,在路边遇到向他购买切糕的常婷婷,也就是常遇春的女儿。”
“郑浩对其实施了猥亵行为,常婷婷回家,将这件事情告诉常遇春后,常遇春勃然大怒,开车上街去找郑浩理论。”
"在理论过程中,常遇春气愤郑浩的行为,由争吵化为了拳脚相加。"
“诚然,我也承认常遇春动手打人的事实,但是,假如法庭以故意伤害对其判刑的话,我依旧是认为太过严苛了一些。”
“我之所以这么说,原因有四。”
“首先:在整件事情中,郑浩有着重大过错,直接原因就是他对常遇春的女儿进行了猥亵行为。”
“第二点:常遇春虽然对郑浩有着殴打行为,但是好在所造成的后果并不严重,当然动手打人这点肯定是不对的,我的当事人常遇春也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第三点:事发之后,常遇春主动向公安局报案,如实描述了自己的行为,这一点,我们有向阳路派出所同志的接警记录为证。”
“从这点上来说,常遇春有着自首的良好态度,且认罪认罚。”
“第四点,也就是最重要的一点,这件事情发生6月6日,也就是一个月前,为什么原告会时隔这么久才会起诉呢?”
“难道三位法官同志就没有发现这其中的不合理之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