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4章 怎么可能是他?(2/3)
“如果量刑,起码在三年以上。”
林河追问道:“为什么呢?”
古小天应道:“入户盗窃,不论次数,不论盗窃价值的多少,一律追究刑事责任。因为入户盗窃不但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住宅权,而且极易引发抢劫、杀人、强奸等恶性刑事案件,严重危及公民的人身和生命安全。”
……
一下午的时间,古小天向林河讨教了不少法律上的疑问。
林河见他如此好学,自然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下班时候,张炫迈应约而来,三人一同下楼吃饭。
本来,以古小天的意思,第一次请心目中的偶像吃饭,应该找一家上档次的饭店。
林河听了之后,直接拒绝了。
古小天给自己做助理,工资虽然不低,但平日里都是靠这点工资生活呢。
要真是一顿饭干掉他上千块,林河都觉得有些于心不忍。
还不待古小天再次说话,林河就带着二人直接去了上次那家干锅鸭头。
好吃不贵,经济实惠,再点上两瓶雪花,当真是惬意极了。
……
很快,就到了常遇春案的开庭日期。
上午,林河几乎是掐着时间点来到法院的。
到了法院,跟常遇春汇合之后,便是直接带着他进了法庭。
法庭上,林河眼眸微闭,安静等待着开庭。
九点钟,三位法官进场。
主审法官徐建青扫视全场,只是觉得被告席上那个年轻人有些熟悉。
不过由于林河并未睁眼,而且是微微勾头,徐建青没有看清楚他的五官,所以也并没有太当回事。
咚!
徐建青朗声道:“下面我宣布,原告郑浩诉被告常遇春故意伤害一案,现在正式开庭审理。”
“下面,就请原告方根据已经发生的事实,并作出控诉。”
由于常遇春两人都在法院提交了诉状立案,而且被告又都是对方的名字,所以法庭就作并案处理了。
所以,今天的庭审为郑浩诉常遇春,常遇春这个立案人理所当然的变成了被告。
原告席上,身材矮小的中年人起身,道:“法官大人,在2022年6月6日,中午1时许。”
“我的当事人正在福西路上卖切糕,而被告毫无预兆的从一辆黑色小轿车里冲出来。”
“然后,不由分说的对我的当事人进行殴打,将我的当事人郑浩6根肋骨打断,已经造成了轻伤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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