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4章 火力全开(3/3)
态进行客观剖析!”
“在这里,我必须要强调一点,林悠悠强行切断连接之后,并没有在原地作过多的停留。”
“而是直接到附近的派出所进行报案,并且在路上,还随手拨打了报警电话。”
“大家用正常人的思维想一下,如果她是自愿的,或者是有那么一丝丝同意,也会留在现场,给被告人李野雄一个解释的机会吧。”
“可是呢,林悠悠并没有这么做,而是直接选择报案。”
“根据我国刑法236条对枪尖罪的定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它手段,使妇女不能反抗,不敢反抗。”
“注意,这里的胁迫手段并非是指单一的肢体强迫,还可以包括对被害人进行威胁,恫吓,达到精神上的强制,使妇女不敢反抗的手段,胁迫的核心是足以引起被害妇女的恐惧心理,使之不敢反抗,从而实现行为人的意图。”
“结合双方在地位,心理,阅历等一些因素,以及李野雄在派出所所做出的笔录,最重要的还是林悠悠的事后反应。”
“因此,我认为这是一起精神压制类型的枪尖案,而且我方当事人林悠悠并未年满18岁,属于不完全民事能力责任人,所以,我要求法庭对被告人李野雄严判!”
咚!
法槌落下。
武德目光看向马涛:“请问被告方,是否要对原告方提出的观点进行辩驳?”
“或者是,你方可以提出有力证据,证明当时双方的行为实属自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