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0章 在法庭上,抵赖是最无用的一种方式(2/3)
“哦?李总认为我是在编排你?”
林河脸上露出似笑非笑的神情,“实话跟你说吧,在开庭之前,我就已经给相关部门打过举报电话了。”
“现在庭审差不多已经进行了一个小时,按照时间来推算,李总的公司也应该被抄的差不多了。”
“在法庭上,抵赖是最无用的一种方式。”
“李总这样垂死挣扎的方向,在我看来是非常可笑的。”
百辩诈为先,只要李志高他们之中有人承认犯罪事实,并愿意检举揭发,那自己有没有打过举报电话就不重要了。
反正事后,自然会有相关部门展开调查的。
林河起身,走到观众席旁边站定,看着眼前这群瑟瑟发抖的观众道::“诈骗罪如何量刑就不用我多说了,你们都是诈骗方面的行家,不可能不知道怎么量刑。”
“不过,我觉得有必要跟你们普及一下另外一条法律常识。”
“《刑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诸位,要不要考虑一下检举立功?”
对上林河的目光,很多人都不自觉的低下头去。
如今,法庭上人证物证具有,更别提警察还去抄家了。
后面的结果,可想而知。
他们这些,大概率是等着被量刑了。
当然,也不是没有人耍小聪明。
“林律师,我是刚进公司的,也不知道李志高的公司是干这些违法勾当的!”这人讪讪笑道。
“不知道吗?”
“我记得你,刚才你还说自己在公司做了两年了,真是太喜欢公司的团建了。”
“怎么这会就成刚进入公司的新员工了?”
林河抬头,指了指上方的摄像头:“这里可都记载着你们刚才的一言一行,抵赖是没用的。”
“现如今,还是考虑一下检举揭发吧,如果检举有功的话,兴许还可以早日出来跟家人团聚。”
我……
被林河当众揭穿小把戏,这人脸上顿时青白交替。
这人一阵思量后,深呼一口气,似是下定决心一般,大声道:“法官大人,我坦白,李志高的公司确实是一家诈骗公司,专门从国内的一些偏远地区,收集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注册各类社交账号,然后高价卖到国外……”
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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