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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会咬人的兔子(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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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精灵的射击技术也未达到出神入化的地步,只是能配以自身血技做到突然袭射罢了。因为要是他的技术精湛,他完全可以在出枪的那一刻矮身并稍稍抬起枪头,掌握好射击的角度,将枪口指向拉克西斯的下颌,让子弹径直从下往上,斜穿过她的脑颅。

不过,兴许并非是他技术不精,而是想放过小兔子一马呢。

“bag!”他对她眨了一下眼睛,两唇闭合又张开拟音,同时也扣下了扳机。

枪口距离小妹拉克西斯不足一米。□□子弹的出膛初速度一般在马赫上下,如果按马计算,可怜的小兔子需要在秒内极速闪避才能躲开这颗行进中的子弹。

要在这么短的时间里躲开它,几乎是不可能做到的事情,因为光是普通人的反应时间就远远大于计算出来的避弹时间。只有美国电影的超级英雄才可以做到无视枪林弹雨,当然,抗日神剧里的奇侠也有此超能力。

杀手界没有明确的规定或者是任何不成文的条令说猎人禁止使用枪支等热武器。但一般来说,猎人们也都还是很少使用到枪械的。

为什么呢?

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因为中国是一个禁枪的国家,政府对枪支弹药的管控十分的严格,所以普通人要搞到枪很不容易;二则与猎人们本身的喜好有关了,相对于射出膛的子弹来说,握持在手上的冷兵器更能带来“收割生命”的变态快感。

□□打出的子弹能在十米之外杀死猎物(或者贴身枪杀),枪手看到的只是一篷溅出的血花,带给杀手的感觉也只是手掌感受到的枪械内部器件运动后由于动量守恒而产生的后坐力,有时甚至都不能闻到猎物的血腥味;利刀剑刃则不一样,突袭、割喉、刺胸,近身缠斗搏杀,一刀一刀地划在血肉上,带来的是视觉、听觉、嗅觉、触觉甚至是味觉上的异样刺激。

骄傲如夜精灵自然更偏向于用冷兵器猎杀猎物。由于他身材不高,一米六五模样,所以最喜欢用血技“掠影”从猎物的背后悄无声息地贴上来,左手捂嘴,右手则置利刃短刀于脖颈处,随即利索地横向拉动。如此简单便了结了猎物。若是猎物身材高过他的,他就选择以尖刀扎胸口的招数,或从正面或从背面。熟练后尽皆一刀致命,亡魂无言,血流满地。

回到正题。其实无论中国禁枪法律有多严格,“不容易”搞到枪并不代表“不能够”,除非有一天全世界的枪支都突然消失不见。既然疯狂的毒贩能搞到枪,自然“优秀”冷血的猎人们也不会差到哪里去,他们只需要花上一点钱财就行了——有什么东西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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