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三章:林肯的朋友们(1/4)
“斯皮德、西沃徳、罗根,欢迎你们。”
玛丽将三人迎进屋之后,便急忙催促露西赶紧准备好晚餐招待客人。
斯皮德是林肯在1836年就认识的伙伴,当初他们一见如故,很快就成为了无话不谈的挚友。
当初他们还是斯普林菲尔德的未婚青年之时,林肯就生活在斯皮德家的艾利斯商店楼上,两人共榻同眠了四年之久,这一期间他们推心置腹、交流情感,建立了深厚的友谊。
虽然听起来有些奇怪,但在当时是很稀松平常的事情,那时的单身青年很少有私人空间,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青年同睡一张床并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
多年以后,林肯成为了一名颇有名气的律师,跟着巡回法庭接案子,律所的律师们也一样挤在同一间房间的同一张床上睡觉。
当然,戴维斯法官例外,他一个人就占了一张床。
这倒不是法官的身份和地位比律师尊贵,而是戴维斯法官超过300磅的体重,使得这位法官无法和其他人共同享用一张床铺。
斯皮德和林肯是两个不同阶级的人,林肯出身于草根阶层,而小他四岁的斯皮德家世显赫,他的家族是肯塔基州的一个名门望族。
在路易斯维尔附近有一个种植园,并且有70名黑奴在这个种植园耕作。
多年以后,在回忆起自己年轻时的生活时,林肯多次提及,斯普林菲尔德的年轻律师围在斯皮德商店后面的火炉旁谈天说地、互相讲述奇闻轶事、交流自己的诗句与文章、一起学习,是他人生中最为充实的一段时光。
只是1年过去了,当初在斯普林菲尔德斯皮德商店火炉旁谈天说地的年轻律师们都已经各奔东西,有了自己的前程。
他们中的多数人和林肯一样,踏足政坛,或者成为美利坚的法官和检察官,少部分则是坚守在律师的岗位上。
罗根则是早年和林肯一起开办过律师事务所,有过一段比较顺利的合作经历。
只是在1844年秋,罗根决定和儿子一起下海经商,解散律所之前,罗根带走了大部分的律所财产。
这让林肯感到很不满,他和罗根一样也需要钱,而且罗根-林肯事务所是两人共同成立经营的,就算分道扬镳,林肯也应当分到律所一半的资产。
林肯是个宽怀大度的人,并未因此事一直耿耿于怀,往后遇到重大案子,他第一个想到的还是与老搭档罗根一起携手共同办理。
他很欣赏罗根过人的业务能力。
正是因为这段不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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