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目的不明的合作(3/5)
这又不是单人演绎,规则并不会太过严苛,这是我第三次任务了,我见过了太多扮演者在一定情况下互相合作的场景。”洪启迪缓步走下楼,来到程寂身边,拍了拍他的肩膀,“别忘了,群体演绎中第一条往往是禁止被揭发,而不是被怀疑,这单单两个字就有很大的回旋余地,揭发更需要第二人主观上的选择。既然如此,当眼前合作的收益大于检举时,又何必贪那半天时间呢”
闻言,程寂陷入思考,他的任务经验确实不如洪启迪这个老手.
很快地,他幡然醒悟,举一反三地延伸思考道:“也就是说,只要扮演者们不互相检举,其实在理想情况下,还是有一同合作的可能性。”
洪启迪点点头:“道理是这么个道理,但很多时候根本实现不了,你把握不住人心,尤其是在一堆扮演者扎堆的时候,当一个人被检举致死,就会瞬间引发恶性循环,导致团灭。“
“所以你才会私下来找我。”
“正是!”
“既然如此,你所说的检举收益的大小是如何判定的呢”程寂一副打破砂锅问到底的模样,按理说检举的越多收益越大才对。
“这个取决于你的任务类型,有些可不是时间类的,而是事件类任务,更别说是两种混合的。”洪启迪笑了笑,更加笃定程寂是新人的身份,“这种减少时间的检举奖励只对时间类任务有效,比如,存活多少天,那减少时间就是最大化收益。”
程寂想了想,于是拿自己的任务比较,自己揽件派件共计三天三夜,想来是属于时间类,那减少时间就能减少他的工作量,检举两人,他就只要两天两夜就能离开。
“至于事件类,比如需要在三天内找到什么东西,你本来花三天时间都不一定找得到,你还胆子大到要去检举别人减少时间吗这不是自己压缩自己的生存空间”洪启迪举了一个通俗易懂的例子,程寂顿时明白了他的意思。
“所以你刚才说找我合作的收益比检举大,就间接说明了你是事件类任务,在完成任务之间不想过早地减少任务时间。”
洪启迪挑了挑眉,一点头:“我就喜欢和聪明人说话,一点就通。既然这样,我就再送你一条隐藏的规则吧:并不是所有扮演者都会有检举权的,只有与生路或者死路关系接近的才会有这个能力,所以,你也不必对所有扮演者都去提防。”
洪启迪想要进一步降低程寂的抵触心理。
不过,程寂不吃这一套,脑海依旧保持理性,推导道:“既然如此,我是不是可以认为,有检举权的人可以依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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