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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血光之灾(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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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提尔右手的努力之下,黄石镇的治安好了不少。

盗贼工会暂时歇业,市场里偷包的贼少了很多。

但是总有人喜欢顶风作案。

从小流氓混成大流氓,那可是充满了腥风血雨、尸山血海、用血泪讴歌的奋斗之路。

长幼有序论资排辈、讲究忠义与道义的热血江湖,让无数好男儿为之向往。

没有什么事,比成群结队走在大街上,凌辱比自己弱小的人,更棒更美好更能体现出好男儿雄风了!

某传奇盗贼在业内留下名言:真男人,就该面对弱者时进行欺凌,面对强者时点头哈腰,这就叫男子气概。

这句话在盗贼业被奉为圭臬,旨在要明确分清楚目标的强弱,以便能好好下手,遇到了硬茬子该跪就跪、该磕头就磕头,不丢人。

能屈能伸方为上策,背后偷袭才是好汉。

总结一下就是:做贼,得不要脸。

但是要想成为大贼,就得把丢掉的面皮重新拾回来,要不怎么说这事充满了腥风血雨呢,它不好干。

一般大贼都会给自己进行包装,用行业规则、规矩、仁义礼智信等等,看起来很美好的事物,来树立形象巩固地位,给小弟们整点洗脑和pua。

干这事,还得要求有点文化才行。

不然编帮规、兄弟守则之类的破玩意儿,容易把自己绕进去。

不过这是后话,想要有名气,总得干点出格的事才行。

这也是个矛盾的地方,按理说混黑道的不应该名声太大,做贼也好做杀手也好,太出名岂不是目标太大?

可要是没有个好名声、好招牌的话,很多大活儿是找不上小虾米的。

委托人一说:“我需要雇人去偷个神器。”

这边工会介绍的是个无名氏,介绍战绩的时候说的是:“公共电车上掏过老太太的钱包,溜进大小姐家里偷过内衣。”

这也不长脸啊,谁会相信这无名氏是个高手?

委托人再说:“我要雇人刺杀国王。”

工会介绍了个杀手,战绩是:“我们这位杀手,是十里八乡的杀猪好手。跟他不对付的人,猪圈里的猪都死了,从来没人怀疑过他。顺便还能杀一窝鸡呢。这报复手段多恐怖。”

杀猪一把刀与屠鸡剑神,听起来就不像能摘国王脑袋的人。

想找个能把匕首藏进鱼肚子里,还敢抽出来刺向国王的厨子,不是个简单事。人家那是万中无一的义士,已经脱离了拿钱杀人的低级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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