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4章 另觅女友(2/5)
意思,更没有提出和李明哲重新复合。
李明哲放弃了,每天表演他也很累。
他渐渐冷静了下来。
与何赛花分手已成事实。
一个月的期限一到,李昌盛必然会重提入赘之事,那时,他该如何回答呢?
这事不得不考虑。
仍然坚持不答应,他已经没有了拒绝的理由。
答应入赘,可他连李昌盛的女儿是谁都不知道,更谈不上相貌人品,才识博学,以及性格。
万一这个李家千金是个很不错的人选呢?
李明哲觉得有必要调查一下。
这事还得秘密进行。
他找了一家私家侦探,花了5万棒槌元,仅仅得到了一张a4纸和一张发黄的旧照片。
a4纸上寥寥数语,李昌盛的女儿叫娜娜,现在大概28岁,留学美国某大学,营销专业。
最让李明哲感到郁闷的是这张旧照片,一张儿童照,女孩三四岁的样子。相片很模糊,看不清具体的五官,但是,那张胖脸却能够分辨得出来。简直就是一个瘪嘴瘪脸的丑八怪。
之所以得到这么少的可怜的消息,侦探回答,说是李家千金的身份好像是个秘密,很难查到。就这些,他还是从某个熟识的幼儿园老师那里花重金买来的材料。
俗话说,女大十八变,越变越好看,那也得从小就有好看的苗头儿,就照片上这个孩子,怎么也变好看不了。
李明哲的心里咯登一下,怨不得李昌盛要为他的女儿挑女婿,如果是一个美丽佳人,那求婚的还不得排成队。
就冲她这么大岁数了,还没有男人要,猜也猜得出,这女人长得不咋地。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虽然李明哲择偶的标准,并非全看相貌,但是,有前女友在前面做比照,长得太丑了,他肯定瞧不上。
李家千金的身份保密,原来是有原因的。公司里几乎没有人晓得,更没人熟知李大小姐的具体消息。
李明哲怎么也想不通,这位李家千金是什么时候见到的自己?此时,他甚至怀疑,李昌盛在骗他,不是他女儿看上了他,而是他看上了他。
拒绝!一定要拒绝!
绝不能将自己后半生的幸福交到一个恐龙手里。宁可清贫一些,也要挡得住巨额财富的诱惑。
拿定主意之后,李明哲开始琢磨了。
要想有拒绝入赘的理由,在一个月期限到达之前,还得找个女朋友。
事不宜迟。
想来想去,这个杨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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