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无路可走,通风管道(求收藏!求追读!)(1/2)
以迪恩目前的身手,打倒几个嗑药磕到半截身子入土的小混混很轻松。
在哥谭这座城市,几乎每条灯光照不进去的巷子里都藏着类似的流浪汉混混。
他们不属于任何帮派,也没有拿得出手的本事,每日浑浑噩噩,欺软怕硬。
每个月固定去领韦恩慈善基金会分发的补助,然后转头就去买各种药,没几天就花光了身上的钱。
然后三五成群地躲在小巷子里面,看见有落单的人路过才敢一拥而上,劫来的钱又会拿去嗑药。
反反复复,周而复始。
最后的结局不是磕死就是饿死,再就是磕疯了突然开窍,进化为阿卡姆疯人院的病友。
有运气好的呢,会被某个大帮派挑中,推出去当替罪羊在黑门监狱蹲几年牢,出来后会得到一笔不多不少的酬金。
就算判个几十年甚至无期啥的,那也有包吃包住的待遇,起码不用担心哪天会饿死或冻死,尽管瘾犯了的时候可能还生不如死吧。
这点挺有意思,他们自己随便犯点啥事也能得到这些,却死活没那胆子,废物到连只有十几个人的小黑帮都不会考虑招揽他们。
而这個群体在哥谭的数目大到难以想象。
很多人可能会问,给他们提供点就业岗位不行吗?
方法挺好,但那也要人家愿意工作啊。
总之,迪恩丝毫不觉得这种人可怜,出手不轻。
从巷子里离开时,迪恩已经换上了新的面孔和服装。
看了看时间,现在是晚上八点,还挺早的。
迪恩不急着回家,他现在心里主要想着的是维姬·维尔的那篇新闻稿。
“哥谭上流社会举办的顶级拍卖会,世界最大最珍贵的粉钻……”
对这件事,迪恩内心很感兴趣。
“如果我没记错,拍卖会的时间是下周六晚上九点到午夜十二点半,粉钻是最后的压轴之物。”
至于地点嘛,则是在哥谭国际大酒店第18楼的大会场。
“现在这时机正适合去踩个点。”
想到就做,迪恩向酒店的方向行进。
运气不错的他没走多久就遇到了辆出租车,坐车能省下不少时间。
而且迪恩现在还保持着伪装,没有后顾之忧。
二十几分钟后,迪恩从车上下来,正好到了酒店门口。
哥谭国际大酒店高达26楼,占地极大,装修奢华,据说建立这座酒店的是哥谭某个古老的名门贵族,不知真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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