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把自己的命握在自己的手里(2/4)
刘叔爽朗的笑了笑,他见路明非一副不怎么将过去的经历放在心上的模样,忍不住想要劝慰道。
“自己出来闯闯也好,小路你一看就是有本事的人,老板考你的时候伱那个英语日语说得比那些外国人都溜。”
他知道这样的家庭走出的孩子要么坚强得过分,像是一个封闭的冰山,要么就畏缩的要命,和一个小刺猬一样,蜷缩在自己的小世界里,谁都可以来踢一脚,遇上点温暖又会死死的抱住不放。
不论变成什么样,肯定算不上幸福。
“刘叔你这说什么呢。”
路明非哭笑不得,说得他下一秒就要辍学打工了似的。
“我还要读书呢,高低得混一个本科文凭吧。”
未来还要去调查那一所名叫卡塞尔的学院,他肯定不能放弃学业的。
“读书也好啊,读书读好了以后机会也多。”
刘叔顺着路明非的话说下去,他当然没有什么恶意。
“我只是觉得,路小哥你的决定很勇敢,总归是有更好的未来的。”
“就像当初的我一样。”
刘叔有些沧桑的说道,趁着等红灯的时间有些长,他拉起手刹,摸出了保温杯,喝了口水润了润喉咙。
不论是出于宽慰宽慰自己看的顺眼的小伙子,还是属于中年男人难得找到个合适的听众分享自己牛逼的人生,这个逼一定得装的心理,刘叔扶着方向盘,开口说道。
“我老家山沟里的,家里七八个孩子,供不起我读书,后来他们都说我读不上学,让我在家里种地,读书的钱都给了老大。”
“我那时候在支教老师的学校读书,成绩排在前列,只是家里还是固执的认为我没什么出息,老师上门做工作也不听,非要让我回家种地。”
“我肯定不甘心啊,在老家种一辈子地。”
刘叔嘿嘿一笑。
“所以等十六岁,刚上完初中,去镇上办身份证的时候,我拿着身份证就跑出来了。”
路明非来了兴趣,不知道是不是被赛文那老登教育了太久的缘故,他蛮喜欢听这些经历过社会拷打的人们诉说自己的人生经历的。
他拉了拉安全带,侧过了脑袋,这样准备当一个合格听众的姿态让刘叔一阵暗爽。
“一开始来这个城里的时候啥也不会,手里捏着个身份证,高中都没有读完,也没啥人要,只能去饭店当当小工,帮老板般菜送餐什么的,工资少得很,不过能吃个饱我就知足了,我能有这个子还得感谢老板家的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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