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1章 共欢新故岁,迎送一宵中(2/7)
——尤其是在一群官员中,偏偏你的官最小的时候,那就更不容易!
怪不得要把将军、兵部放前边,怕他们想不出词,把礼部、翰林院之类的放到最后,这群人文化水平最高。
厉害!厉害!学到了!学到了!
说完了各种吉祥话,诸位大臣开始分别送礼,虽然皇帝富有四海,但每年这个时候,该送礼还是要送一些。
当然,为表清廉,太珍贵的肯定不能送,写点歌功颂德文章却还可以。
也可以是神奇的花木,书法写的好的写几幅字,道士抄个《道德经》。
说起来,还是和尚最容易。
《金刚经》的开经偈,是武则天创作的,所以找几位高僧大德,共同抄写一部经书,任何时候都能适用。
武则天的书房内,收藏着十几个版本的《金刚经》,不知该哭该是该笑。
“长歌门弟子公孙兰献舞!”
曹正淳高高呼喝一声,群臣顿时从迷迷糊糊的状态清醒,准备欣赏歌舞。
公孙兰在美人榜排行第四,仅次于魔门圣女和静斋仙子,按照大多数江湖的看法,已然可以称之为魁首。
毕竟魔门静斋霸榜数百年,寻常人多数情况下只能争第三,唯有公孙兰比较倒霉,遇到了两位静斋仙子,于是乎只能排第四,前三甲都没有。
不过相比于别的江湖门派,长歌门乃是儒家宗门,与朝廷关系紧密,每一代出色弟子,都能参与朝廷的庆典。
其余诸如“琴仙”、“筝仙”之类的优秀乐师,却是没资格参与夜宴。
公孙兰身着霓裳羽衣,让本就倾国倾城的容貌变得越发娇艳,手中拿着一对短剑,剑把上绑着长长的缎带。
公孙兰来过皇宫,对此没有丝毫的怯场,对着武则天施了一礼,随后便在笙管笛箫中,舞动起了双剑。
昔有佳人公孙氏,一舞剑器动四方。
观者如山色沮丧,天地为之久低昂。
如羿射九日落,矫如群帝骖龙翔。
来如雷霆收震怒,罢如江海凝清光。
每当想到公孙剑舞,就会想到诗圣的诗歌,每当想到诗圣的诗歌,自然也会想到那个风华绝代的佳人。
诗圣的诗歌不朽,公孙剑舞当然也不朽,千千万万年不朽。
现在,剑舞就在李瑾瑜眼前。
随着七彩羽衣缤纷变幻,美轮美奂的剑气随之而变,无论是作为舞蹈来欣赏,而是作为武技,都是当世绝顶。
绚丽!
这是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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