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四章暴露(4/6)
兔子杀死,喂给黑猫吃。
然后程志就获得了非凡的力量,他好像不用眼睛也能看到东西,只不过这个距离非常短,只有半米。
程志欣喜若狂,拿出了自己所有的零花钱,买兔子供奉黑猫。
一天之内他的零花钱完全花光,而黑猫仍然觉得不够,让他继续找。
程志说自己没钱了。
“到处都是血食,血魂咒,以阴气催动,吞三魂六魄取出,有一魄要归于天地,否则阴司有感。”
程志第一次杀人就在当天晚上,他又听到楼上嗜赌如命的男人在殴打妻女。往日他不敢招惹这个赌狗,今日他想替天行道。
然后程志脑子一热催动了血魂咒,男人的三魂六魄被他抓入兔子里,然后献祭给黑猫。
他的力量更强了,能感知到两米外的东西,眼睛也有了某种变化,回家的路上他目睹了一起车祸,被撞死的人身上钻出了一个虚影。
黑猫说那是残魂,很快就会被阴差抓走。
程志很好奇传说中的阴差,他蹲了大概一个小时,终于看到了一个身披铠甲,宛如战将一般的鬼魂。
不同于其他鬼魂,阴差的身体很清晰,面容很像前段时间牺牲的缉毒警察。
同时阴差也注意到了他,仅仅是目光的触碰,就让程志仿佛掉进三月寒冬的河水。
阴差离开了,并没有对他有什么额外举动。
黑猫说阴司不干涉阳间事,小小阴差无法违抗法则。
这只是一点小小的插曲,黑猫又给了他一个任务,去制造厉鬼。起初他是拒绝的,但当黑猫给给他找到合适“材料”时,程志毫不犹豫做了。
因为这些都枉死之人。
后来程志杀的人越来越多,胆子也逐渐大了起来,言行举止带上了些许气焰。
对朋友,对父母,对老师同学都有一种高高在上的意味,开始在网络上自称本尊。
有一天,他在学校与人产生了摩擦,被人打了一顿后,回家把人给杀了。回家后在网络上与人发生争吵,一气之下又用了血魂咒。
“伱已是取死之道!”
可惜以他弱小的神魂,没办法相隔数百公里取人性命。
黑猫觉得这很正常,弱者挑衅强者的下场就是如此。唯一让他有些困惑的是这个时代的人类很奇怪,正义感极强,却又极度自我为中心。
一切与自己观点不同都是死敌。
这是非常正常的心态,在前世这就是世界运转的基本逻辑,强者为尊,弱肉强食。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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