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狼来了(2/3)
单一点说,就是‘好音’拥有全世界彩铃下载的资源,彩铃所有的好处都归‘好音’,归于‘好音’总裁司马琳、副总裁陆星,其中占大头的是陆星,虽然他只占‘好音’百分之四十股份,但彩铃的版权是他的。”
一位理事怒道:“陆星是想用彩铃霸占我们的歌曲,吸我们音乐的血,收割我们的财富,甚至通过彩铃控制我们的乐坛。”
一位理事猛地一拍桌子:“太不公平了,凭什么全世界的彩铃资源都归他们?绝对不行,彩铃版权必须分享,至少分给我们百分之六十,他们顶多只占百分之四十。”
另一位理事吼道:“用我们的歌制作彩铃,再收我们国民的彩铃费用,赚我们的钱,岂有此理。”
第四位理事也很愤怒:“他们吃肉,连汤都不给我们喝,我们坚决不同意。”
奥马拍了拍桌子:“发脾气没用,我们要按世界规则做事。‘好音’拥有彩铃的世界版权,自然有彩铃话语权,彩铃的规则将由陆星制定,只要不犯法,他说什么就是什么。我们想剥夺他的版权,根本不可能。大家非常清楚,版权是全世界都公认的,是各国合作的基础,全世界的人都不允许破坏版权。”
米顿接着说:“在尊重版权的基础上,我们可以利用一切手段将彩铃版权掌控在我们手里。现在陆星刚推出彩铃,他不一定清楚彩铃恐怖的力量。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用极少的代价,把彩铃版权买下来。如此一来,我们就能控制全世界的音乐,包括华国的。”
一名理事问:“陆星能答应吗?”
另一位理事冷笑:“他才二十三岁,能有多少见识?我看,顶多十亿米元,就能拿下版权。”
第三位理事反驳:“不可能,这次彩铃仅仅拍广告费用,就达十亿华元。除此外,广告还会在全世界电视台、网站播放,没有百亿华元根本做不到。你给十亿米元,开玩笑吧。”
第四位理事瞪大眼睛:“难道我们要支付一百亿米元?”
第五位理事说:“别说一百亿,就算是二百亿拿下版权,我们也是大赚,因为可以用歌曲、音乐收割全世界的财富。只要对方有手机,我们就能赚他们的钱。”
第六位理事提醒:“可是,陆星会卖版权吗,你们觉得陆星是注重金钱的人吗?我从他的资料中发现,他是一个慈善家,捐了很多钱,做了很多公益,特别是帮助了几千名残疾人。他帮助残疾人不是给钱,而是让残疾人学技术,帮助残疾人就业,让残疾人凭技术脱贫。我认为,这个人不是金钱的奴隶,只凭金钱,不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