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芥不到(求票票!)(1/5)
路明非此人最大的特点是什么?
或许许多人觉得他是怂,但这其实是不对的,路明非其实很会读气氛,他知道在什么样的环境下需要自己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只不过因为家庭出身等缘故,他在普通人社会中生活的时候,往往需要扮演一个小丑、一只邋遢的狗。
所以大家才都会觉得他怂。
但路明非本质上只是习惯了随波逐流,硬要说的话他只是缺乏主见,在有意的回避需要他自己主动做出选择的情况罢了。
“你们给我等一下!”
路明非的这句话虽然是喊出来的,但实际也很小声,也就旁边的卡多克听得分明。
“妈的,到底发生什么事情了?我算是看明白了,这特么是突然快进到我跟玛修结婚了?不是,你又不是不知道,当初那个求婚只是个惩罚游戏的意外啊!”
路明非压低了声音,拽住了卡多克的衣领:
“你丫的肯定将我卖了对吧!?”
“没有,我难道是会将师弟你贱卖出去的人吗?”卡多克义正言辞,“我只是顺手收了一点点黄金罢了。”
路明非冲废柴师兄比了个国际友好手势。
吐槽归吐槽,烂白话归烂白话,但路明非实际上心里更多的是茫然。
他习惯了随波逐流没错。
但结婚这种大事难道可以随便乱来的吗?
倒不是路明非对这桩婚姻不满意啦,毕竟玛修是货真价实的美少女,还是仿佛轻女主角的人设,文学少女气质的眼睛娘属性也很和路明非胃口
这样想的话好像的确没啥问题。
反正路明非是挑不出问题。
但就是总觉得哪里不对。
会不会太草率了点?
打个比方好吧,假设路明非的故事是一部正在连载的网络,故事是从路明非那天打游戏遇上达芬奇开始的,那故事讲到现在死撑也就二十万字不到不是?
从故事的角度来说,显然时间穿越行动开始才是故事的开始,硬要说现在还算是序章部分——
绝了,正常男主角别说二十万字不到了,几百万字才结婚甚至到完本都是光棍的都不少,他路衰仔何德何能在序章二十万字不到就结婚了的?
这不仅草率,更让路明非觉得好像这个世界是不可控的,电脑屏幕面前正在打字那个家伙真的是自己琢磨剧情写的吗?怕不是跟考试做选择题的时候,将橡皮擦削成个骰子在扔的哦!
再说了,如果将这本书比喻成恋爱冒险游戏的话,这明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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