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八十二章 抓小偷(十一)(2/3)
着手下了钱。
王所长大概也看出了点门道,在自己的办公桌抽屉里拿出了一个新信封递给柳鹏程。
柳鹏程道谢之后把钱放在了信封里。
刘壮要是不喝酒,本来就是个精明人,不然他也做不了买卖啊。一看这个架势,心里猜想马秀英那倒霉娘们或者是她的老姘头没准是摊上了什么大事儿,暗暗咽了口吐沫。
处理好的钱的事情,柳鹏程看到坐在折叠椅上的刘壮有点坐立不安的意思,说道:“你不用紧张,和你没有什么关系。”
刘壮喝了口茶水,让自己稳当下来了。
柳鹏程继续问道:“马秀英租你的房子多长时间了?”
刘壮说道:“她租我的房子时间不长,这个房子我才买一年多。这个房子她不是在我手里租的,是在李大娘,就是前任的房主手里租的,前年的时候,老太太去世了,她一儿一女都有房子住,条件都不错。就把这个房子卖给我了钱她们分了。那个时候马秀英就租在这里。我们家也没人缺房子,我看她人还行,挺本分的,就继续租给她了,也没涨租金。”
又问了一些问题,交待了刘壮要保密之后,柳鹏程她们两个又和王所长谈了谈,主要是谈马英秀的儿子的事情。
提到这个孩子,王所长叹了一口气:“唉,那是个好孩子,耽误了。”
王所长其实原来也不认识这个孩子,就是在年前不长时间,派出所得到情报,说是有人在一家小旅店聚赌,就把他抓住了。
等到人都到位了一审,才知道事情不是那么简单。
这孩子其实原来学习成绩挺好的,父亲去世之后,不仅没有留下什么钱,还欠了一堆债。没办法,她妈妈马秀英只好把地租出去带着他出来打工赚钱还债。
他在原来的房东李大娘的帮助下,在水泥厂子弟中学借读上的初中。学习成绩还不错。省重点高中和小中专考不上,但是考上个市级重点高中问题还是不大的。高考的时候没准就能考上个大中专或者是甚至是大专。
可是初中可以借读,高中就不行了。他必须回到户籍所在地参加中考。这还不算,他初中不在老家读,人家不让他参加中考,他要想参加中考,就得“挂”上一个老家的初中,这得花钱!
其实就是让他花钱!
他们哪里有钱啊!马英秀说妈就是卖血,也得让你读下去!
可是这个男孩子不想读了。他已经是男子汉了,应该成为母亲的依靠,而不是母亲的累赘!
他几乎是把她妈妈强行拽回了壬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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