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七章 复杂的受害人(下)(2/3)
故意伤害判了四年。后来在里面减刑一年,三年就出来了。出来之后,他就回到了平洲,成了国际大牌范思哲在平洲的代理商。」
柳鹏程说道:「就是说,这个人是下得去手的是吧。」….
罗兴说道:「不仅仅是下得去手那么简单。他回到平洲,生意稳定下来之后,由于范思哲是第一个入驻平洲的国际大牌,平洲的有钱人几乎是一人一件,甚至是一人几件,有一次平洲商会组织的晚宴上,参加的人员几乎穿的都是范思哲。这么好的生意,这么高的价格,当然就进了很多有心人的眼睛。
当时平洲一个大混混叫焦健,就想强行入股程其胜的生意,说的好听,但是程其胜的店里每天都有小流氓来捣乱,还有小贼混进他的店里,用小刀偷偷割坏店里陈列的衣服。一刀下去就是好几万!没过几天,这个焦健双腿全断,不管是谁问都是说出了车祸,做完了手术腿还打着石膏呢就全家搬走了。有和焦健熟悉的朋友传说,看了焦健的腿的片子,不可能是车撞的,就是打的!」
柳鹏程问道:「那他对竞争对手也这么霸道吗?」
罗兴说道:「还真不是,其实这个人在圈子里口碑极好,后来进
入平洲的大服装品牌不仅没有收到他的打压,相反,几乎都受过他的帮助。」
柳鹏程叹了口气:「那就是说,他放话要教训胡淑娟还真不一定是说说而已。其他几个人呢?」
罗兴说道:「虽然没有说什么,但是几个大服装品牌代理商对胡淑娟或多或少都有不满,他们这些人,人脉广,实力也强。」
柳鹏程说道:「你说说她的婚姻情况吧。」
罗兴说道:「胡淑娟的丈夫叫周新,这个人,嗯,怎么说呢,是个好人。要说她们俩的婚姻,是别人介绍的,介绍人就是当时管胡淑娟这一片的税管所的所长,实际上胡淑娟结婚是比较晚的,一个是忙着事业,一个好像也是应该找不到太合适的。你知道,八十年代的县城,个体户的社会地位还是不高的。
而胡淑娟的生意当时已经做的不小了,这就造成一个比较尴尬的局面,就是高不成低不就。而胡淑娟的事情,县城里几乎都知道,当时主流的说法就是,就算是他爸妈不对,胡淑娟姐妹两个也确实有点过分了,就应该把爸妈接到城里来好好小顺着。」
你说县城的人就真这么不知道好歹吗?
不是的,八十年代,讽刺「红眼病」的相声都上春晚了,你想想吧!就是嫉妒!我不如你,但是我可以背后说你小话,把你说的啥也不是,我就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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