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四章 张静芳(2/3)
超前,很是赚了一些钱,他习惯赚钱之后就把钱存起来,正好他家就距离张静芳工作的储蓄所不远。慢慢地和经常给他办理存取款业务的张静芳也就熟悉了。
两个年轻人迅速擦出了爱情的火花。刘喜发喜欢张静芳自强自立有文化,很有些特区和港城的职业女性的风范,而张静芳喜欢刘喜发思维超前,又会赚钱,对自己也一心一意,没有那些有钱人的破毛病。
两家也都十分满意。刘喜发拿钱还清了张静芳上学的时候欠家里各种亲戚的债务,对张静芳的父母也足够尊重。而刘喜发的父母喜欢张静芳有文化,又有正经的工作,长得也漂亮,一看就是个能生养的。
两人谈了两年恋爱,顺理成章的结婚了。
可是结婚之后,两人的运气都急转直下。
先说张静芳,要文化有文化,要情商有情商,说到工作,用爱岗敬业来形容绝对不为过。可就是升不上去。第一次参加干部竞聘,赶上领导是个好色的混蛋,张静芳没让刘喜发找人揍他就不错了,哪有什么好脸色,当然没戏。
第二次,这次真的就差一点点,评议都完事了,只差支行领导签字,张静芳在上班的路上居然遭遇了车祸,在病床上躺了俩月。虽然肇事的车辆是公车,人家单位也确实出了很有诚意的赔偿金,可是机会失去了就是失去了。
第三次,张静芳刚刚获得分行岗位标兵,单位又进行干部选拔。这次却是连评议都没有过去,因为他的丈夫刘喜发进去了。
说道这里就得说说她的丈夫刘喜发了。刘喜发原来只是一名普通的待业青年,说学名的话就是街溜子。初中毕业也没个工作,一天天的瞎胡混。
可是他一个发小跟着亲戚去了特区,回来之后好像是变了一个人。于是他缠了爹妈俩月,也去了特区。打工打了两年,这个人没有什么不良嗜好,却有点心眼。把打工赚的钱都存了起来,过年也没有回家。两年之后,用他攒的钱都换成了货回到了章句市,那时候正是物资紧缺的年代,他当然也就小发了一笔。
于是他就当起了职业倒爷,利用自己对特区熟悉,又会粤语的优势,生意做得风风火火。凭借自己的努力买了不错的房子,还买了一台大摩托,这才有了追求有不错的工作的张静芳的底气。
大伙可别不当回事啊,那个年月,个体户的社会地位可比有正式工作的工人差得太远了。更别说是在银行这种单位工作了。刘喜发这通折腾,其实在大家的心中,包括在他自己的父母心中,也就是勉强能配得上张静芳而已。
在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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