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7 啊??(1/3)
现烤披萨需要一点时间,趁艾比盖尔和韦德没回来,妮莎继续和沃森讲起了她的家世。
妮莎的家族起源于中欧的捷克共和国,若不是后来父亲埃尔大公决定把势力中心转移到北美,达玛斯金诺斯家族或许至今还能在捷克首都布拉格呼风唤雨。至于那六十多个情人,则是因为埃尔大公年轻时期风流成性、数百年间陆续勾搭而来。毕竟他出身显贵,再加之血族普遍的优越心态,自然不会对人类有什么道德负担。
但这些情人普遍活不过40岁。
美貌是埃尔大公挑选情人首要标准,所以她们中的相当一部分会因为年老色衰而被处理掉,更多的则是会死在床上——埃尔大公再怎么贵族范,说到底也是个吸血鬼,就和绝大多数血族雄性一样,服用沸血药剂有相当的概率失控,无意中杀死弱小的人类床伴再正常不过。
而剩下极少数外貌特别出色、且能力同样出众的幸运儿,会被埃尔大公转化为同类,以辅佐他的家族大业。
客观来说,这也不过是进入另一个深渊罢了。
成为血族也代表着心态上的变化,摆脱寿命困扰以后,野心和**的驱动力就变得更加强烈。
数百年时间,这些幸运的血族情人们也陆续凋零,归根到底还是因为内部争权夺利,所以至今仍然活着的寥寥无几。妮莎出生时,埃尔大公已经步入暮年,吸血鬼虽然能活很久,但终究也会老去。力量衰退、反应下降、体毛脱落、皮肤变薄、恢复能力严重减弱......甚至连对人血的消化能力也不复以往。
另一方面,就和中世纪欧洲的各路王朝贵族一样,吸血鬼家族历史更为悠久,内部伦理问题要比前者严重无数倍。而且作为达玛斯金诺斯家族的末代公主,妮莎从记事起就跟在父亲埃尔身边,根本不知道母亲是谁。
只能说很符合传统。
“所以你父亲到底还有多少个情人活着?”
“也没几个了,3个吧,两个在布拉格,1个在英伦,具体哪里我不清楚。但我可不想再和她们打交道了,全都只会玩阴的,正面战斗力一个比一个差,难怪全都躲不过刺杀。”妮莎打开保温瓶抿了一小口,被人血染成鲜红色的嘴唇显得非常妖艳:“还有一件事,你了解治愈血清吗?”
“你是说治疗血族咬伤的那个?”沃森当然听得懂,血族存在这么多年,人类肯定不会对此一无所知,相关的研究从未停止。单就治愈血清来说,技术难度不是特别高,人类政府内部肯定有,像吸血鬼猎人这种民间组织,招揽几个相关专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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