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混混爹 1(2/3)
成衣铺做事,日子虽清贫却也还过得去。
直到阿婆去世,成衣铺倒闭,原身又惹到了道上的人,欠下了一百个大洋的债务。
债主上门追债,原身被打的半死,然后看到了黄小燕母子俩。
建议原身卖妻卖儿抵债,不然就把他打死。
结果可想而知,原身不想死,求黄小燕救他。
救?怎么救?除了拿自己和儿子,还能拿什么救?
哀莫大于心死。
想起丈夫的发小,提过几次让自己去舞厅上班这种话,黄小燕心一狠,抹掉眼泪道:“我跟你们走,我去舞厅赚钱还你们。
利息,你们尽管算上,但是我儿子不值几个钱,卖了我,就不卖他了。
不然我们母子俩,今日就撞死在这里,让你们一分钱都拿不到。”
“抬起头来。”
为首的涛哥仔细地打量着黄小燕的容貌和身段,满意地点了点头。
“会唱曲吗?”
“会。”黄小燕眼含泪水,唱了一遍家乡的山歌。
曲子是土了点,但是歌喉还是不错的,只要稍微调教一下就行。
涛哥同意了,用黄小燕抵债,她三岁的儿子就算了。
……….
媳妇被带走进了舞厅,张世强依旧不知悔改。
他想加入帮派,或者跟在大老板身边当走狗也行。
为了能够有机会,经常在街上,跟着那群收保护费的混混们身后拍马屁。
至于儿子,他懒得管。
那个年代的舞女就是女支,所以当黄小燕踏进舞厅的那一刻,她就不是他们张家的媳妇了。
他可丢不起那人。
不过,偶尔缺钱了,他会用儿子来威胁,让黄小燕给他钱,不然就打儿子。
反正她现在赚的多,要点小钱花花怎么了?
并且张世强不止一次跟人说过,他后悔死了,早知道黄小燕那么so,早就应该让她去舞厅上班赚钱。
当初提起,跟烈女一样要死要活的,现在还不是好好的。
现在两人的儿子,已经五岁了,小名叫狗蛋。
黄小燕去了舞厅上班后,虽然一直被看管着,不能离开舞厅,却还是惦记着儿子。
托舞厅认识的小弟带了钱,交给邻居钱大娘,每月给她五块大洋,只要每天给狗蛋吃两顿饭就行。
五块大洋,对于哪个家庭来说,都相当于天降巨款。
钱大娘本就和阿婆的关系挺好,又有钱收,而且一个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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