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回到北江水岸(3/4)
去招惹。
能在丛林腹地中遇到一只未发生异变的兔子,那是需要以寿命作为交换才能遇到的幸运。
来到兔子原来的地方,林尘越有些发懵的看去,发现了落在草上的血迹,顿时精神起来。
他怀以兴奋的心情在四处寻找,最后在一个低洼处找到了被叶子命中肺部的兔子,这才让它有了逃跑的一幕。
林尘越将兔子捡起,抽出匕首简单的处理了内脏之后,当即在周围捡来一些柴火,架起火堆将兔子烤上。
半个小时之后,听着油水滴落的滋滋声,看到金黄色泽的林尘越迫不及待的地拿起烤兔,不管烫不烫就咬下了一大口。
张嘴呼呼间,林尘越试探性的咀嚼下,鲜美的味道与油脂在嘴巴中交杂出的美味让他忘记了烫,他疯狂的咀嚼,随后将之吞入腹中。
没有丝毫的停留,他立即咬下一大块色泽金黄的肉,以试探性的咀嚼方式咀嚼了几下后就将之送入一直在催促他的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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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
不多时,林尘越将整只烤兔吃完,骨头上的肉都被啃的很干净,这只兔子算是拯救了他。
没了饥饿的催促,林尘越萎靡的面容都精神起来,头晕目眩的感觉也消失了踪迹,他就像是得到充能的机器,再次获得了生命。
这次白球没有与他抢吃,一是因为白球吃不吃都无所谓,而林尘越却不得不吃,二是它不喜肉食。
这只兔子虽然不足以满足饿了很久的林尘越,但让他重新精神起来已经足够了。
擦去嘴边的油渍,林尘越将旁边的火堆灭了之后,精神的离开了这里,继续朝着太阳移动的方向小跑而去。
得到充能的他速度很快,大步的在林中穿行,就像一道残影,不少小型鸟兽都被他惊到。
……
北江岸边,一道身影从林中冲了出来,这个人的衣服已经破烂不堪,上面有着许多血渍,他的面容上蒙了一层污垢,就像是一个野人。
然而,在这个世界里,哪有什么野人,能在丛林中存活下来的人,那都是有绝技傍身的强化者或异能者。
“五天了,终于走出这片丛林,真是不容易。”林尘越没有急于看向海面,而是扭头看向后方的葱郁丛林,眼中竟然有着一丝不舍。
以前在“中-03”文明城区中,林尘越没有获得异能时,每次进入丛林中都是生死考验,每次出来都是莫大的幸运。
林尘越在这片丛林里呆了五天,而且还是在不断的移动,其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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