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50:双方都觉得自己赚麻了!(3/5)
咕。
袁凤荟恨不得找根棍子敲敲闻樱,视线在办公室里搜索一圈,只看见一盆开花正艳的剑兰。袁凤荟考虑了两秒要不要拔起剑兰揍闻樱,最终还是放弃了,剑兰是湘省卫视范主任送的礼物,恭喜袁凤荟搬新办公室。
闻樱慢慢退后,都快贴着办公室大门了,随时准备跑路。
“这不怪我啊,你也不把话说清楚,只说按改编收益给我分成。那我怎么知道是账面收益还是净收益呢?比如拍成电视剧后播放权卖了一个亿——我们先假设它能卖一个亿嘛,那天骄的制作成本假如有五千万,一个亿的5和五千万的5差别很大好不好!”
一个亿的5是500万。
五千万的5是250万。
水明月的小说改编权最贵一本就卖了200万,按理说哪怕只有五千万的5,闻樱也该满足了。
如果闻樱不知道几年后影视改编权会涨价到什么地步,对于250万的改编权分成她应该很满足了——但她知道会涨啊!
闻樱现在又不缺钱,根本不着急出售《少年偶像》的影视改编权,是袁凤荟提出要买,闻樱只能按自己的想法开价了。
袁凤荟仔细想了想,“电视剧可以给你按账面收益的5分成,青春校园剧的播放权我估计只能卖几千万吧。电影不能按票房给你5的分成,你也知道票房收入的大头其实都给了院线,最后分到天骄手里剩多少,就按这部分收入给你5的分成!”
“也行吧……但我要算上网络播放权的收益。”
青春校园剧在电视台不一定能卖多少钱,在网络平台火啊!
闻樱把这块儿拿捏死死的不让步,袁凤荟只觉好笑“我以为你还要别的衍生收益,比如影碟、歌曲等等。”
闻樱十分大方“不要了,其他的衍生收益我都让利给公司了,不参与分成。”
嘿嘿,让利给公司,闻樱还是能分钱的。
既是原著作者又是影视公司股东就是这么爽。当初要是不把一千万拿来入股天骄,而是急吼吼买下魔都海景房,哪能像现在这样一本书翻来覆去赚几遍钱嘛!
闻樱忽然大方了,袁凤荟若有所思。
天骄一开始和湘省卫视签《公主的新衣》时就保留了网络播放权。
闻樱好像一直很在意这点。
现在个人电脑逐渐普及,不仅是台式电脑,很多白领和大学生都用上了笔记本电脑。电脑普及了,上网的网民自然变多了,确实有不少人选择在电脑上看剧。
但网络播放权有那么值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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